昆明擬要游客“出點血”收費治理滇池
2012-08-06 07:05:00 我要評論
史廣林 來源: 中國新聞網[提要] 自己把水弄臟了,卻向別人要錢來治理。事實上,早在2009年11月,《云南省滇池保護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即由云南省法制辦和昆明市滇池管理局聯合上網公布。
中新網昆明8月5日電(記者 史廣林)自己把水弄臟了,卻向別人要錢來治理。乍聽起來以為是笑話,可這事兒偏偏就發生了。近日,昆明擬出臺法規要求“向酒店入住者,每人每天征收10元滇池生態資源補償費”。消息一出,輿論嘩然。
7月27日,云南省人大常委會對《云南省滇池保護條例(草案)》等多項法規進行審議。該草案最為引人注意的是,昆明市人民政府擬設立滇池保護專項資金,資金來源中有一項可能會向赴滇游客征收。
據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參會者透露,會議當天,昆明市政府一領導懇望人大常委們“更加重視滇池污染治理,以立法的形式解決治理費用不足等諸多問題!
這名領導稱,昆明市擬對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圍的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呈貢、晉寧6個縣區的酒店、旅社入住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開征收取滇池生態資源補償費。昆明市懇請云南省人大盡快頒布《云南省滇池保護條例》,支持昆明市開征滇池生態資源補償費,懇請省發改委給予支持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事實上,早在2009年11月,《云南省滇池保護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即由云南省法制辦和昆明市滇池管理局聯合上網公布。當時在征求意見稿上,發文單位非常用心地做了如下表述:“為了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發揚民主,了解民意,集中民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云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的規定,現將《云南省滇池保護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上網公布,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請提出意見的單位和個人,于2009年11月25日前以電子郵件、傳真、信函等形式將意見反饋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和昆明市滇池管理局。”
這份有著七大章69條規定的條例(草案)在網上掛到現在,也未引起輿論與大眾的廣泛關注。“治理滇池是大好事啊,有誰會不支持?”
但治理和保護滇池的費用要向“遠方的客人”征收的說法從會上一經傳出,此間的多家都市媒體坐不住了,紛紛“越俎代庖”,以“新聞”的形式代表“法制辦和滇管局”向昆明市民乃至全國網民征求意見。
網上“民意代表”的意見有些一邊倒。有網友調侃道,“昆明人你們真善良啊,但滇池污染真不是我們游客干的!薄耙院髸粫欣ッ骺諝庋a償費,凡在昆明行政區域內呼吸的都交錢?”網友“燕京盛世”說,“昆明此舉不可取。如果條例被通過,全國效仿,今后各地可能都會向游客征收空氣費、陽光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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