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救命錢凸顯權力私有化
2011-09-24 10:20:00 來源: 法制日報 我要評論
[提要] 出現這種犯罪人員的權力過于“私有”的現象,很大程度上還在于職權過于集中。
近年來,社會保障領域職務犯罪呈現激增形勢,在基層更是顯現出職務犯罪“私有化”的新特點。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犯罪人員的權力過于“私有”的現象,很大程度上還在于職權過于集中,且在行使過程中缺乏監督,使身處要職的人貪污、侵占的空間增大,機會增多。如果通過加強對低保、醫保等“救命錢”、“保命錢”的統計、上報、發放等各管理環節的有效監控和防范,強化內外監督,完善制約機制,并做到公開透明,注重培養執法人員的法律素養,也許就能有效避免這類案件的發生。
俗話說,良心不可違,“民生”不可欺。然而,卻偏偏有人將手伸向了困難群眾的“救命錢”——低保金。
經山東省沂南縣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并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年底至2010年年初,該縣民政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科原科長張鳳喬,利用職務便利,伙同他人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8余萬元,收受他人賄賂1.9萬余元。
近日,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張鳳喬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一次回訪得來的“意外收獲”2010年初夏,沂南縣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在一次回訪某集團公司破產案件時,捕捉到了這樣一個線索:某集團公司破產管理人員周某的丈夫也領取了下崗職工低保金。眾所周知,周某的丈夫供職于該縣某機關單位,系正式在編人員,怎么可能去領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呢?
辦案檢察官通過了解發現,現年40多歲的周某雖系某集團公司留守人員,薪金每月只有800多塊錢,但她平日出入駕車,愛好穿戴,花錢大手大腳,尤其喜歡賭博,一輸就是成千上萬。她既不做生意,也不炒股票,更沒有其他社會兼職,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卻花錢如流水,她從哪兒來的這么多錢呢?又為何來得如此容易?
周某多年來一直在公司從事人事管理工作,由于業務比較熟練,在公司破產后繼續掌管著該公司所有下崗職工最低生活保障材料的管理、審查、上報審批、復核、發放等職權。辦案檢察官聯想到此,不由生疑:難道她利用工作便利牟取私利?
時間一天天過去,辦案檢察官的行動在悄無聲息地秘密進行。在掌握了周某涉嫌貪污的證據之后,檢察官決定開始正面接觸周某。
很快,由數名辦案檢察官組成的專案組兵分兩路:一路傳喚犯罪嫌疑人周某立案、傳訊;另一路迅速前往其辦公單位和住所進行搜查。
搜查結果令人震驚:在周某的辦公室和居所中,有整整190本該集團下崗職工最低生活保障金存折。
證據面前,周某沉默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后,悻悻說了句:“我全部如實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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