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婉拒警方詢問孩子:揭發父母違反人性
2012-05-11 06:41:00 我要評論
來源: 四川新聞網[提要] 一個12歲孩子的母親涉嫌詐騙外逃,警察向學校提出要詢問這個孩子,學校該不該答應?對此,該校長直接回復:學校可以讓班主任、老師配合詢問,但不可以直接詢問學生,他們是未成年人,學校有義務保護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本報記者在微博上發布這一消息后,立即受到很多網友的關注,吸引了3000多條的轉發和評論,近8成網友對校長的做法豎起大拇指,但也有少數人提出質疑。
一個12歲孩子的母親涉嫌詐騙外逃,警察向學校提出要詢問這個孩子,學校該不該答應?對此,該校長直接回復:學校可以讓班主任、老師配合詢問,但不可以直接詢問學生,他們是未成年人,學校有義務保護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本報記者在微博上發布這一消息后,立即受到很多網友的關注,吸引了3000多條的轉發和評論,近8成網友對校長的做法豎起大拇指,但也有少數人提出質疑。
校長稱鼓勵孩子揭發父母違反人性
前天,兩位警察來到本市中心城區某初中學校的門口,原來一位犯罪嫌疑人因生意虧本,涉嫌詐騙后外逃,其兒子是該校預備年級的學生。警方希望找孩子進行詢問,獲得犯罪嫌疑人的最新動向。
聽完介紹,該校校長直接回復,“學校可以讓班主任接受詢問,提供所有掌握的信息,但警察不可以在校園內直接詢問學生。班主任每個學年都會進行家訪,和學生的家長溝通較多,也了解每位學生及其家長的居住地址等信息,愿意配合詢問。預備年級的學生還不滿12周歲,是未成年人,不方便直接接受詢問,學校有義務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
隨后,該學生的班主任接待了兩位警官,并提供了自己家訪的地址,復印了家長在學校登記的信息。警官詢問完畢后,校長特意叮囑班主任,不能將警官來學校詢問的事情告知任何學生,要為這位學生保守秘密,最近多關注這位學生的情緒變化。
校長直言,對于12歲的未成年人來說,自己的世界觀和價值觀還沒有形成,學校不鼓勵孩子揭發自己的父母、撕裂親情,這是一種違反人性的做法。父母犯錯是大人的事情,和孩子沒有關系。
近8成網友豎大拇指贊賞校長做法
記者的這一微博發布后,立即受到很多網友的關注,吸引了3000多條轉發和評論。記者看到,近8成網友對校長的做法表示支持,豎起大拇指。@上海漁夫:好樣的!孩子家里出了這樣的事,已經深受打擊。讓TA在學校被叫出去“接受調查”,萬一被同學知道家庭變故后,今后在學校如何抬起頭?@jtwu2903:有責任的校長,孩子教育置于第一的校長,有理有利有節的校長。@博客網甜夏:這樣的校長才是真正的校長,他愛孩子!@獨立檢察官2011:校長是對的。同時建議偵查人員盡量采用其它偵查手段,不要讓孩子證明母親如何。孟德斯鳩說過:“為保存風紀,反而破壞人性;須知人性卻是風紀之源泉。 ”還是提倡親親相隱,不搞大義滅親。
同時,也有部分網友對校長的做法提出質疑,校長此舉是否妨礙執法?@孬孬虎:校長的做法很人性,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站不住腳?@首東律師:警官詢問未成年人是可以的,但在學校須老師在場,在家須家長在場。
◎記者手記
校門開多大,誰說了算
無獨有偶,日前,記者在某市實驗性示范性幼兒園采訪,園長無奈地說,新學期剛開學,某天下午1點左右,十多位執法人員來到校門口,要求幼兒園開門,對幼兒園的棉被、校服質量進行突擊抽查。園長表示,中午12點至下午2點半,是300多位幼兒的午休時間,無法接受檢查。
執法人員則稱不開門可以,把棉被送到校門口接受檢查。園長回復道:幼兒在午休,無法提供多余棉被,第二天,就有媒體報道稱“某幼兒園真牛,拒絕開校門。 ”
對執法人員來說,前文中的校長和這位園長都是“牛”校長。作為一位普通的家長,我非常支持這兩位“牛”校長的做法,只有這樣,才能讓校園內的孩子避免不必要的干擾和傷害;只有這么“牛”的校長,才能讓更多的家長放心;只有這么“牛”的校長,才能給孩子留下更多美好的回憶。
青少年是一個特殊的群體,為了保護這個群體,國家和本市都分別出臺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上海市青少年保護條例》,這體現了對“下一代”成長的關注度。記者認為,學校是一個特殊的場所,校門開不開、校門該開多大,應該由校長說了算。有關執法人員進入校園執法前,不妨提前做好準備,讓法律條款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上海市青少年保護條例》進行無縫對接,在更大范圍內保護好“下一代”。
校長:學校可以讓班主任接受詢問,提供所有掌握的信息,但警察不可以在校園內直接詢問學生。預備年級的學生還不滿12周歲,是未成年人,不方便直接接受詢問,學校有義務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孩子揭發自己的父母、撕裂親情,這是一種違反人性的做法。父母犯錯是大人的事情,和孩子沒有關系。
律師:該校長的做法沒有錯……如果執法人員身著便衣而不是警服,在老師陪伴下,帶著孩子走出校園,不用嚴肅的口吻‘請你配合’,以聊天的方式進行詢問,可能會獲得更好的效果。
心理學家:如果讓身心發展未健全的孩子直接接受執法人員的詢問,從另一個側面獲悉母親犯罪事實,或許會讓孩子的內心遭受更大打擊,甚至可能對自我產生懷疑等。從這個角度來說,學校有義務也有責任減少對孩子的打擊,可以向執法部門提供間接的幫助,盡量不直接沖擊孩子的內心。
◎各方觀點
【家長】
父母犯錯和孩子沒關系
滬上某家長俱樂部的負責人雷瓊非常贊同校長的做法,她直言:“作為一位普通的家長,非常支持校長的做法。校長做法遵循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父母犯錯誤,和孩子沒有直接關系。有這樣一位一切為孩子著想的校長,不僅會受學生們的喜愛,還贏得更多家長的支持。 ”
一位初中生家長姜女士告訴記者,“兒子所在的學校也曾遇到過類似案例,學校同樣拒絕了,家長們也非常支持學校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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