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立法保護"活化石" 砍伐古樹名木處10倍罰款
2012-01-15 08:06:00 我要評論
李占江 來源:大眾網—大眾日報[提要] 在1月13日閉會的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濟南市城市綠化條例》被審查批準,根據該條例,砍伐古樹名木的,將按每株評估價格的10倍處以罰款。砍伐古樹名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按每株評估價格的10倍處以罰款。
本報濟南訊 在1月13日閉會的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濟南市城市綠化條例》被審查批準,根據該條例,砍伐古樹名木的,將按每株評估價格的10倍處以罰款。
條例規定,樹冠外緣以外五米的區域都屬于古樹名木保護范圍,嚴禁砍伐古樹名木,禁止擅自遷移古樹名木,特別是三百年以上、特別珍稀或者具有重要歷史價值和紀念意義的古樹名木,因特殊原因需要遷移的必須報批。
砍伐古樹名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按每株評估價格的10倍處以罰款。而未對古樹名木采取避讓和保護措施,造成古樹名木死亡的,按每株評估價格的5倍處以罰款。而砍伐、移植古樹名木或者在建設項目施工中致使其受到損失或者死亡的古樹名木,其價值由評估機構評估,并向社會公示。
據悉,《濟南市城市綠化條例》將于6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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