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揚塵要掏排污費 青島今年已出現6個霾天
2012-01-16 07:30:00 李兵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我要評論
[提要] 記者從市環保局了解到,早在2010年,島城就出臺了類似的規定——《關于全面核征工業企業粉塵排污費的通知》,市北、李滄、城陽分局作為試點單位,率先開始征收。

去年12月21日,島城出現霧霾天,街頭能見度很低。記者 陸金星 攝(資料照片)
新華社濟南1月15日專電 山東省近日出臺的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規定,從3月1日起,山東省將對產生揚塵污染的企業,實行揚塵排污收費。這一規定體現了“誰污染誰負責”的原則,意在防治揚塵污染,保障群眾身體健康。
這一辦法指出,揚塵污染是指在建設工程施工 、建筑物拆除、道路保潔、物料運輸與堆存、采石取土、養護綠化等活動產生的松散顆粒物質對大氣環境和人體健康造成的不良影響。
針對企業的揚塵排污收費標準,由省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省環保部門制定后,報省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山東還將對產生揚塵污染的企業,實行綠色信貸制度。環保部門應定期向人民銀行提供產生揚塵污染企業的環境違法信息;人民銀行應當將企業的環境違法信息錄入企業征信系統,作為提供金融服務的重要依據。
辦法規定,可能產生揚塵污染的單位,應當制定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制度和防治措施,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對可能產生揚塵污染、未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的建設項目,該項目審批部門不得批準其建設,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
辦法還規定,環保、城管、交通運輸、水利、林業等部門應加強對揚塵污染防治的監督檢查,被檢查單位和個人不予配合檢查,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的,由環保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另外,環保、住房城鄉建設、城管等部門應建立揚塵污染投訴和舉報制度,及時受理對揚塵污染的投訴和舉報,并依法作出處理。
城陽14企業為揚塵埋單
本市三區已開始收費試點
半島都市報1月15日訊(記者 李兵 通訊員 劉桂妮) 記者從市環保局了解到,早在2010年,島城就出臺了類似的規定——《關于全面核征工業企業粉塵排污費的通知》,市北、李滄、城陽分局作為試點單位,率先開始征收。
島城規定的核征范圍為所有產生粉塵污染的工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包括生產工藝產生粉塵污染的單位和物料堆放、裝卸產生粉塵污染的單位。重點是:鋼鐵、建材、化工 、焦化 、機械制造、采礦等行業產生的一般性粉塵、石棉塵、玻璃塵、碳黑塵等粉塵污染物。
《通知》規定,凡是向大氣中排放粉塵污染物的排污單位必須向所在地的環境保護部門進行申報登記,并選取市北、李滄、城陽分局作為試點單位,率先開始征收。“核征排污費是國家環境管理的一種經濟手段,其目的不是在于處罰,而是用經濟手段引起產生粉塵源的相關企業單位及個體工商戶的高度重視,引導其采取有效有力的抑塵防塵舉措,以實際行動保護大氣環境。”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項規定已取得了實效,以環保城陽分局為例,2010年他們向3家水泥攪拌站單位征收了3萬余元的揚塵排污費,這3家企業單位也成為島城首次“自掏腰包”為揚塵污染埋單的企業。2011年,他們又向14家企業征收了 18.2萬元的揚塵排污費。通過征收排污費,促進了這些企業采取圍擋、灑水、噴淋等有效措施,自覺控制揚塵排放。
對于此次省環保廳出臺的新規,市環保局表示接到文件后,將根據實際組織實施。
新年15天6天被“霾沒”
與工地揚塵密不可分
半島都市報1月15日訊(記者 任金梅) 新年剛過了15天,本市已出現6個霾天。統計一下2011年的記錄更是驚人,全年共有115個霾天,創下了51年來最高值。
據市氣象臺統計,2012年以來本市已出現6個霾天。據市環境監測站發布的信息來看,今年以來有5天的空氣污染指數超過 100,達到輕度污染級別。特別是1月10日市區空氣污染指數為184,是青島今年以來空氣質量最差的一天。
翻看歷史記錄,2008年霾天出現9天,2009年出現26天,2010年出現88天,2011年出現115天。霾為何能大肆發威?市氣象局趙廣忠局長認為,除了氣候因素外,主要跟城市環境有關。數據分析表明,建筑施工工地揚塵、工礦企業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城市內不斷增多的機動車尾氣等大氣污染物排放量的顯著增長與霾急劇增多有著密切的關系。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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