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網報道:2月12日上午10點40分左右,新華社記者姜克紅外出采訪經過福州市臺江區解放大橋和閩江二橋之間的江邊時,發現離自己100多米的遠處一位身穿紅色上衣的女子從岸上向江中走去,很快江水將她全部淹沒。姜克紅立即意識到這是一起投水自殺事件,于是背著重約10多公斤的攝影包急忙向事發地點跑去,在向圍觀群眾呼救無效后,姜克紅穿著內衣只身一人跳下水,把投水女子救上岸來。 看了這則報道,讓我想起了獲中國新聞獎一等獎的攝影作品《上學》,該作品報道的內容是:在陜北安塞縣的有這樣一個村莊,40名學童每天上學要像小雜技演員一樣,經過一座破爛不堪的“繩橋”,其中9名小學生曾先后從4米高的危險“繩橋”上墜入河流。你看:畫面上的孩子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地向前移 動著,尤其是第一個孩子艱難的行走姿式,讓人過目難忘。前景的鋼絲與“繩橋”下的水,準確地交待了這種獨特的危險環境。再看第二個孩子雙手緊抱孤橋上的鋼絲,咬緊嘴唇緊張的走“繩橋”的瞬間,使人想到每天有多少孩子要在這樣的恐懼中一步步地走過“繩橋”去求學。 據說,這幅攝影作品以其獨特的視角和震撼人心的形象沖擊力,征服了所有參評的資深評委,是唯一一幅獲得滿票(49)的獲獎作品。從這一點,該作品獲一等獎完全理所應該。然而殊不知,這幅新聞圖片的背后卻有著極大的隱情。 該作品作者-三秦都市報記者楊小兵在談這幅圖片的拍攝經過時說了這樣一段話:為拍攝出真實而感人的瞬間,在兩年多的時間里,他多次與孩子們同行,在驚險的“繩橋”上走在孩子們的前面,一手抓鋼絲,一手拿相機,冒著自己隨時都有可能掉下去的危險,將長久的牽掛與擔心傾注在摁下快門的一刻…… 楊記者在兩年多的時間里冒著隨時要掉下橋的危險,僅僅就是為了要抓拍一幅更能引起轟動的新聞圖片?在兩年多的時間里,楊記者不可能每天去那“繩橋”上冒險吧,可那四十幾名上學孩子卻是天天要在那橋上走過呀!楊記者難道不清楚嗎?在這兩年中,楊記者難道不應立刻向有關部門反映報告,不應急速采寫稿件(拍攝照片)登報呼吁嗎?楊記者“第一次看到這種“繩橋”就驚呆了,那感覺只有一句話:觸目驚心!可他的行動呢,卻要等到兩年以后攝影作品才見報,才“立即引起了當地政府和各界的嚴重關注”,才讓那些上學的孩子走上平安橋。 這幅新聞圖片,難道不以讓孩子付出生命危險的代價而獲得成功的嗎? 試想,如果這次姜克紅記者不是選擇救人,而是拿起攝影機來拍攝紅衣女子投江自盡的殘酷過程,那么他所拍攝的也一定會是“精彩的”新聞鏡頭,也一定會是一條極具震撼力。也許記者也可能因此而獲大獎,甚至成名于天下。然而,姜克紅并沒有拿起攝像機去成就自己的事業,并沒有選擇新聞的價值,并沒有去履行作為一個職業新聞記者的使命。 不錯,記者的職業當然是獲取新聞,從這一點說,楊記者做到了,姜記者沒有做到。可是,我們更應該記住,從事任何事業都要從做人開始,如果做人的起碼良知缺失,那他的事業再成功也不值得褒揚。更何況記者是社會的良知,是被人們譽為抑惡揚善的正義的化身。楊記者雖然得到了個一等獎新聞,但那顆冷漠的心靈卻令人心寒;相比之下,姜記者雖沒抓到那“撼人”的瞬間,但他履行了一個記者或者說一個人的起碼準則--那就是道德和良知。它比抓一條轟動新聞具有更大的價值。 楊記者作品成功了,可他做人卻失敗了;姜克紅記者沒獲取新聞,但他做人卻真正成功了。(作者為四川省大竹縣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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