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偽造政府公文辦證竟遇“一路綠燈”
2011-12-29 14:28:00 王夢婕 來源: 中國青年報 我要評論
[提要] 這個名為“晶都公館”的32層綜合商業住宅樓群,經當地媒體曝光后,它的開發商湖南原弘產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弘產公司”記者注),被網友戲稱為“湘潭最牛開發商”。
“最牛開發商”偽造政府公文辦證竟遇“一路綠燈”
在湖南湘潭市中心,有一個“神奇的樓盤”,它離市政府步行僅5分鐘,屢獲省級“優秀工程”榮譽,但在其開發商提交給建設局、房產局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材料中,竟有數份政府公文,被發證機關認定為偽造。而這些假文件居然一路“闖關”成功,幫助這個樓盤獲得了竣工驗收備案證和房屋產權登記。
這個名為“晶都公館”的32層綜合商業住宅樓群,經當地媒體曝光后,它的開發商湖南原弘產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弘產公司”記者注),被網友戲稱為“湘潭最牛開發商”。
中國青年報記者了解到,2011年8月12日,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已對原弘產公司“偽造國家機關公文”一事立案偵查,但至今無果。與此同時,該開發商在湘潭的另一處35萬平方米的大型樓盤還在熱火朝天地興建,12月25日剛剛舉行封頂儀式,市領導出席。
規劃、消防、竣工驗收備案證均“有假”
“竣工驗收備案證頒發兩年了,房產證發下來一年了,誰能想到開發商的申請材料里,好多是假的!”回憶起去規劃局、房產局查檔案的經歷,該公館底層商鋪的業主申勤,至今心有余悸。
晶都公館原名“先達城市花園”,是原弘產公司在湘潭開發的第一個樓盤,2009年預售時曾獲“全市銷售冠軍”,備受矚目。今年4月后,申勤因為原弘產公司“延期交房”一事與其打官司時,才發現了背后的一連串“地雷”。
在湘潭市規劃局機要室,一份“封面顏色呈粉色”的晶都公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一份《承諾書》,首先引起了她的注意。
這張許可證的編號為建字第090247號,“取得”日期是2009年12月20日。而同時曝光的《承諾書》則明確表示,此許可證是假證,“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糾紛與湘潭市規劃局無關”。
晶都公館曾用過假的規劃許可證?申勤趕緊向市規劃局求證,意外獲悉“情況屬實”,真證在2010年7月2日才取得。今年9月2日,經湘潭市公安局鑒定,建字第090247號的所謂“規劃許可證”,加蓋的是“蘿卜印章”。
開發商為何要在規劃許可證上造假?申勤當時“想不明白”,而這只是個開始。
隨后,一份湘潭市公安消防支隊出具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進入了她的視線。這份意見書編號為(潭)公消驗字(2010)第0026號,誕生日期是2010年6月4日。經湘潭市公安消防支隊確認,它是該隊核發給晶都公館的“唯一文件”。
這讓申勤和不少業主感到,背后“還有文章”。
根據原建設部第78號令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劃、消防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一個樓盤頒發“工程質量合格證”也就是竣工驗收備案證的“必要條件”。但在晶都公館很多業主的記憶中,“這個樓的竣工驗收備案證,早在2010年1月就辦下來了。”
難道消防意見書也有一個假的?果然。經詢問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辦公室,申勤發現了一張名為《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的“政府公文”。記者看到,其日期為2009年12月22日,編號是(2009)第0097號,還加蓋了湘潭市公安消防支隊的公章。
今年7月12日,消防支隊出具證明表示,“晶都公館”的消防驗收直到2010年6月才做好。“我仔細比對過,公章、編號均不符,之前上報的消防驗收件肯定是偽造的。”該消防支隊工程師盧勇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
隨著假“規劃許可證”和“消防驗收意見書”一一浮出水面,“開發商2009年年底偽造這些公文,是為了盡快騙取來年1月的竣工驗收備案證”的動機,在業主們心中逐漸清晰起來。
“打假”仍未結束,一些業主又發現,備案證也有“破綻”。
記者看到,由該市建設工程質監站3名工作人員簽字、蓋章的《竣工驗收備案表》上顯示,“同意備案”的日期是2010年3月9日,但備案證的取得時間,卻“提前”了兩個月為2010年1月8日。
對此,11月初,該市建設局局長黃平良和下屬竣工驗收備案辦均向媒體確認,原弘產公司提供的這一備案證“也是假證”。
開發商的層層造假,令近1000戶業主措手不及。他們不敢相信,自己收房時最“在意”的竣工驗收備案證和最關乎身家財產的房產證,都是靠這些“政府公文”辦下來的。
“開發商造假不稀罕,稀罕的是怎么能一路綠燈、通過審查的?難道政府審查真的形同虛設?”
規劃局、消防局稱“沒太較真”
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原弘產公司“造假”一事涉及的相關各局,都在喊“無辜”。
湘潭市規劃局、消防支隊均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很長一段時間內,自己都沒有發現本機關的公文“被造了假”。
“直到2010年6月,晶都公館的各項規劃驗收都合格后,我們在辦理正本的過程中,才發現原來還有一個假證。”該市高新區規劃分局局長賀金石表示。
據該市消防支隊盧勇稱,他們發現得更晚,“是今年6月,有業主拿著一真一假兩個證找上門來,我們才知道。”
但記者看到,早在2010年2月25日,原弘產公司就在其官方網站上公開宣告:晶都公館于2009年12月31日通過了竣工驗收,2010年3月,宣告正式投入使用。
更耐人尋味的是,兩個部門在得知“被造假”后,均選擇了沉默。
“我們當時也調查了一下,按理說應該撤銷證照,追究它的刑事責任。但當時真證已經辦下來了,加上據此拿到的備案證,還用來辦好了房產證,為保護業主的利益,就沒太摻和這個事。”盧勇解釋說。
在規劃局看來,不報案的理由同樣充分。“除了‘多余’的假證外,現在晶都公館的規劃手續都是合法的,不是那么嚴重的事。”規劃局李海深局長向中國青年報表示,“單憑一個假規劃許可證,很難起實質性作用。”
記者還發現,面對假證,規劃局不是沒一點“行動”。
據高新區分局局長賀金石稱,除了“當場批評教育,沒收假證”外,2010年7月2日頒發真證的當天,原弘產公司還遞交了一紙《承諾書》,向規劃局承諾,由假證產生的一切法律糾紛,“與湘潭市規劃局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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