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女童在村診所打完點滴后死亡 村醫賠25萬
2012-05-29 09:55:00 廖雯穎 來源: 齊魯晚報 我要評論
[提要] 濟陽縣一名女童在村診所輸液后意外死亡,經鑒定為對藥物過敏的特異體質,輸液醫生并未做皮試就輸液。沒想到一次普通的輸液竟讓活蹦亂跳的孩子突然離開人世,常某夫婦找張新要求賠償。
本報濟南5月28日訊(記者 廖雯穎 通訊員 劉長星 邱茹) 濟陽縣一名女童在村診所輸液后意外死亡,經鑒定為對藥物過敏的特異體質,輸液醫生并未做皮試就輸液。最終雙方達成協議,醫生賠償女孩父母25萬元。
常某夫婦是濟陽縣農民,小兩口有一個12歲的活潑可愛的女兒小藝(化名)。2009年6月17日上午,小藝身體不舒服,小藝的爺爺便打電話叫村診所的醫生張新(化名)來給孩子看病。張新來了之后沒有進行檢查,只是聽了小藝爺爺描述孩子前一天飲食不當并出現嘔吐和體溫偏高的現象,便推斷為急性胃炎,給小藝輸上液走了。到了下午四點左右,孩子病情不見好轉反而更加難受。電話詢問張新,答復說藥量下得太輕,讓帶孩子到診所繼續輸液。小藝到了張新的診所后繼續打點滴,打到第二瓶時,小藝連說難受,沒有輸完液張新就拔下針讓小藝回家了。晚上8點多小藝出現休克癥狀,家人撥打120送到濟陽縣人民醫院搶救,經搶救無效于次日凌晨死亡。
沒想到一次普通的輸液竟讓活蹦亂跳的孩子突然離開人世,常某夫婦找張新要求賠償。但張新認為孩子的死亡與自己無關,自己對病情診斷無誤,用藥及時正確,因此拒絕進行任何賠償。常某夫婦將張新告上法院,要求張新賠償各種費用總計35萬余元。
山東省病理質量控制中心對小藝做了尸檢,尸檢報告認定小藝為胸腺淋巴體質,這種體質患兒總體免疫力低下,輕微的刺激或過敏就可導致死亡,結合孩子病史,符合藥物過敏反應。張新給小藝治療過程中用了菌必治,沒有按照規定做皮試,該藥物引起小藝過敏反應并導致死亡。最終雙方達成協議,張新賠償常某夫婦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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