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購“蘋果”次次出問題 律師團隊幫維權
2012-05-26 08:29:00 王光營 來源: 齊魯晚報 我要評論
[提要] 兩次購買蘋果iPod產品,兩次出現問題,從3月16日起,本報曾多次對消費者畢先生的維權遭遇進行報道。對此,山東康橋律師事務所馬立武律師認為,畢先生的第二臺蘋果產品在保修期內出現問題,維修商采用更換新機的辦法,而保修期還是只有3個月,明顯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本報5月25日訊(記者 王光營) 兩次購買蘋果iPod產品,兩次出現問題,從3月16日起,本報曾多次對消費者畢先生的維權遭遇進行報道。25日,山東康橋律師事務所多名律師組成專家團隊,準備幫助畢先生維權,為其討一個說法。
“蘋果iPod只不過是一個零件出現問題,可維修商還是給我更換了一臺新機,而保修期只有3個月。”25日,市民畢先生告訴記者,在第一部iPod touch4出現問題后不久,為了工作需要,他又于去年4月份花費2399元購買了一臺新機器。
可在一次玩Tom貓的游戲中,畢先生發現麥克風出現了問題。無論使多大的勁,錄下來的聲音都非常小,無法正常錄制音樂。今年3月份,他將這臺機器送去維修。維修商采取的仍然是更換新機的處理方法,由于是機器本身的問題,畢先生不用交納任何費用,但新機的保修期還是只有3個月,這讓畢先生感到很氣憤。
“第一臺機器的問題還沒解決,沒想到第二臺機器又出現了同樣的問題。”畢先生對此感到很無奈。
對此,山東康橋律師事務所馬立武律師認為,畢先生的第二臺蘋果產品在保修期內出現問題,維修商采用更換新機的辦法,而保修期還是只有3個月,明顯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我們專門安排了精干的律師團隊,在法律范圍內盡可能維護消費者的利益。”山東康橋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張巧良律師表示,作為一家直屬于山東省司法廳,為國際和國內客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的綜合性大所,康橋律師事務所一直都非常關注消費者的維權情況。
山東康橋律師事務所將從公益角度出發,幫助畢先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給使用蘋果產品出現此類問題的消費者討一個說法。為此,馬立武、劉文忠等多名律師組成了律師團隊,并召開了研討會,對畢先生的維權情況從各個角度進行了分析。
“iPod產品能否套用手機三包規定?如何從法律上界定是更換了新機?格式合同是否違法?”多位律師就核心問題進行了探討,在準備充分的情況下,于近期內啟動法律程序,盡早幫助畢先生進行維權。
消協發函,“蘋果”無回應
今年3月16日,本報C04版刊發了“蘋果如此無視中國法規戲弄消費者”一文,對市民畢先生購買蘋果iPod touch4遭遇維權難一事進行了報道。
市民畢先生在2010年底購買了一臺32G蘋果iPod touch4,次年4月不慎進水。蘋果公司在濟南的授權維修商百邦蘋果客服人員表示,按蘋果公司慣例,這種情況需要交納1323元費用后更換新機,但新機器的保修期卻按舊機購買時間起算,只有3個月。
為此,畢先生到山東省消費者協會電信投訴站,對蘋果公司及授權維修商進行投訴。消協工作人員認為,消費者交費后置換的是全新機器,只保修3個月是不符合規定的。而且雙方所簽協議屬格式條款協議,沒有注明保修時間,對消費者有誤導。
在調解無效后,山東省消協曾先后兩次給蘋果公司發函,但對方都沒有做出任何表示。 (王光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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