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區年內普及家庭醫生 不等于私人醫生
2012-05-08 07:00:00 李鋼 來源:齊魯晚報 我要評論
[提要] 7日,省衛生廳正式下發了《山東省城市社區家庭醫生式服務工作方案(試行)》,對家庭醫生服務模式、服務內容等做出了具體規定。種模式是“全科醫學團隊—家庭健康醫生—社區居民”模式,即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所有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都要承擔家庭健康醫生職責,與社區居民簽約服務。
本報濟南5月7日訊(記者 李鋼) 7日,省衛生廳正式下發了《山東省城市社區家庭醫生式服務工作方案(試行)》,對家庭醫生服務模式、服務內容等做出了具體規定。方案要求,到2012年年底,城市社區家庭醫生式服務模式要在全省所有縣(市、區)全面普及。
方案提出,要充分考慮居民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信任度,在堅持居民自愿的前提下,與居民簽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家庭醫生式服務協議書》,開展家庭醫生式服務。
方案制定了兩種工作模式供各地選擇。第一種是“家庭醫生團隊—社區居民”模式,即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社區(全科)醫生、護士和公共衛生、醫技等其他專業人員組成家庭醫生團隊,然后與社區居民簽約提供服務。原則上每個家庭醫生服務團隊負責600戶,不超過800戶,人數在2000人左右。
第二種模式是“全科醫學團隊—家庭健康醫生—社區居民”模式,即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所有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都要承擔家庭健康醫生職責,與社區居民簽約服務。家庭健康醫生的主要職責是對社區衛生服務的落實進行管理和督促,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成立全科醫學團隊作為支撐,與家庭健康醫生共同開展社區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工作。每名家庭健康醫生服務不超過200戶,人數在600人左右。
方案要求,家庭醫生(家庭健康醫生)要根據自己所服務的家庭數量和健康管理需求,合理地安排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工作時間和到社區、到家庭的上門服務巡診時間,以彈性工作時間法應用于上門訪視,原則上每周到社區工作不得少于兩次,每次不少于四小時。家庭醫生上門服務必須穿統一制服并佩戴胸牌、攜帶工作包。
根據方案規定,簽約居民除可免費享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外,還可享受一些基本醫療服務,主要包括:一般常見病、多發病診療、護理和診斷明確的慢性病、醫保門規病種的治療;社區現場應急救護;家庭出診、家庭護理、家庭病床等家庭醫療服務;轉診服務;康復醫療服務等。方案鼓勵各地拓展服務內容。
□頭條鏈接 讓居民選醫生 激勵服務效率
家庭醫生制是基層公共衛生體系的一部分,需要公共財政的支撐。
上海市徐匯區街鎮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行藥物“零差率”制度,以藥補醫的路堵死了,醫院的資金缺口就由區級財政補上,區政府對社區醫院實行財政收支兩條線。
用財政的錢要防止吃大鍋飯。為了形成激勵機制,社區的衛生服務中心通過“讓居民挑選醫生”的方式,提高家庭醫生的服務效率。
家庭醫生在得到“傾斜”政策的同時,也接受對其績效的考評。有1000戶簽約家庭的朱蘭醫生說,家庭醫生的收入和簽約家庭掛鉤。此外,預約門診率、慢性病管理率和控制率、健康知識知曉率等多項指標,也納入考評。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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