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程透明,條件過硬!龍口經適房風波澄清
2010-11-07 11:01:00 作者: 來源:大眾網
大眾網濟南11月7日訊(記者 王磊)11月3日,龍口2010年經濟適用房選房結果見報公示”,網友發現該市本年度幾乎所有的經濟適用房選中者“受理單位”都是政府部門,因此引發了網友提出“難道龍口的經濟適用房都賣給了公務員”的質疑。11月5日,大眾網記者對此進行的獨家追蹤報道。報道迅速引起龍口市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6日晚,龍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主任吳昌譽及龍口市相關部門領導趕到大眾網,對網友提出的問題一一作出解釋。他們表示,公示名單中的“受理單位”多為申購者所在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并非工作單位。實際上在該市2010年選房結果公示的141人名單中,多數為企業職工,其中公務員僅有4人,且全都符合申購條件。整個申購過程經過了層層把關,全過程公開、透明,但由于公示中信息公開不全面導致了網友的誤解,今后將加大信息公開的力度,歡迎網友監督。
龍口市房管辦主任吳昌譽在接受了本網記者的采訪,對網友的質疑作出了解釋。吳昌譽表示,在2010年龍口市經濟適用房選房結果公示的141人名單中,其中4人為公務員身份,32人為事業單位人員,其余105人為企業員工或下崗職工等。公示名單中的列出的“受理單位”實際是申購者所在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并非網友所理解的實際工作單位。
吳昌譽舉例說,在公示名單中申購者梁冬的受理單位是經貿局,但其實際工作單位是龍口市一家企業山東康達集團,只是在申報過程中經貿局作為該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對其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申購者梁冬并非經貿局的工作人員。在141人的公示名單中,還有104人跟梁冬一樣,多為企業職工,并非在政府部門工作。
按照龍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關于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實施方案》規定:符合申報登記條件的家庭,到戶口所在地政府(管委、辦事處)或主管部門(以下統稱為受理單位)領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報登記材料冊》進行申報登記。受理單位一方面負責做好本轄區、系統內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宣傳工作,做到政策家喻戶曉;另一方面負責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嚴格審查把關,確保真實性和準確性。
同時,對于部分網友對公務員購買經濟適用房是否符合標準的質疑,吳昌譽表示,公示名單中的4名公務員均達到了龍口市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標準,不存在暗箱操作。他以名單中的“劉x來”為例解釋說,劉x來為龍口市人大辦公室工作人員、公務員身份,但由于他的妻子是下崗工人,加上他們的孩子,這個三口之家的人均年收入為8333元,同時他家當前無住房,符合經濟適用房申購標準中對于經濟收入和居住面積等要求。
公示名單中其余3名公務員的具體情況為:劉x遠,龍口市公安局工作人員,配偶無工作,家庭人數3人,人均年收入為10979,現無住房;楊x軍,龍口市公安局工作人員,無配偶,家庭人數2人,人均年收入為15235元,無住房;姜x芃,龍口市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配偶也在龍口市國土資源局,家庭人數3人,人均年收入為11939。
按照龍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關于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實施方案》,該市經濟適用房供應對象及保障標準為: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應具有龍口市城市建成區的城市常住戶口(不含村改居的居民);申請人屬無房戶或家庭成員人均現住房建筑面積低于20平方米;申請人家庭成員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5242元;申請人屬于未婚人員的須年滿35周歲(含);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未參加房改、未享受過福利分房、未參加過單位集資建房或購買過經濟適用房。
此外,據吳昌譽介紹,今年龍口市可提供經濟適用住房420套,經審核該市符合申購經濟適用房的人數為220人,在領取《經濟適用房申購登記通知書》和選房過程中,共有79人放棄申購資格。為了避免浪費房源,房管辦最終將供選房源調整為240個,供141個申購者選房。
在吳昌譽看來,在經濟適用房供大于求的情況下,不可能存在暗箱操作,網友之所以將公示結果誤解為龍口經濟適用房多賣給了公務員,主要是由于11月3日發布的公示結果中信息不夠全面。如果網友還有疑問,可查閱2010年8月27日《今日龍口》報紙C8版,上面有申購者的詳細信息。
據了解,龍口市經濟實力雄厚,為連續多年的全國百強縣,目前位列全國百強縣第11位,在山東則位列第一位。吳昌譽及龍口市相關部門領導告訴大眾網記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解決低收入居民的保障性住房問題,一直把建設經濟適用房等作為“為百姓辦實事”的系列民生問題,加大投入加以解決。他們均表示:市委市政府領導非常重視網友對龍口經適房工作的關心,我們“歡迎并衷心感謝網友繼續對工作進行監督!”
相關評論:
經濟適用房分配問題,一直是受人關注的話題。同樣的事情,放在別地或許只是小爭論甚或爭論也不會爭論,但在山東,這是一次大議論。顯然,這樣的大議論是好事!【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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