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叫停文化類輔導班審批 宣傳語禁用“最好”
2011-04-15 08:02:00
張雯雯 來源:山東商報商報濟南消息 (記者 張雯雯 實習生 劉露)昨天,記者從濟南市民辦學校年檢工作會上獲悉,今年,濟南市及各縣區教育局將停止審批文化輔導類機構,同時,對于許多民辦學校及培訓機構言過其實的招生廣告,市教育局將予以規范管理,廣告中一律不得出現“最好”、“資深教師”、“名牌”等詞語。
“現在濟南有些民辦學校和社會培訓機構,為了搶生源,不停利用手機短信、網絡等方式發布違規招生宣傳廣告,有時甚至發到我和黃祖杰副局長的手機上,公然和教育主管部門唱‘對臺戲’,這種違規行為該好好整治一下了。”濟南市教育局巡視員李憲辰對記者說。
記者了解到,從今年起,濟南市及各縣區將停止審批文化輔導類機構。凡涉及文化輔導類招生廣告或簡章,其廣告內容必須經市教育局的審核和備案,且廣告中一律不得出現“最好”、“最佳”、“金牌”、“名牌”、“優秀教師”、“資深教師”等用語,對于沒有經過審核或在審核之后又變更廣告內容的,市教育局將對其做出停止招生的行政處罰。
另外,李憲辰還表示,民辦學校及社會培訓機構不得面向中小學生舉辦與其校內各年級、各學科學習進程銜接的同步文化輔導班(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特色班、實驗班、奧賽班等);禁止租用公辦中小學校舍、場地或與公辦中小學聯合辦學;禁止聘用公辦中小學在職教師兼職;禁止組織中小學生參加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舉辦的競賽。
對于自身建設和業務活動開展較好、行為規范、誠信度高、社會影響好的社會組織,評定為優秀等次并給予表彰。對于連續兩年年度檢查評定為優秀等次的單位,第三年將免予年檢。對于未達到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民辦學校或社會培訓機構,教育部門將對其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逾期不改正或情節嚴重者,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或另行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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