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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6月29日訊 東京時間昨天11:00,歷時6年的3名平頂 山大屠殺中幸存者對日索賠訴訟案有了結果,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審理 后作出判決,駁回原告要求日本政府賠禮道歉、并賠償2000萬日元的 請求。 1932年9月16日下午,駐撫順日軍守備隊包圍了平頂山村莊,將 全村男女老少趕到村西南的洼地里,用機槍進行了一個小時的屠殺, 并將被害村民尸體全部燒掉。然后,他們又用汽油把全村700多座房 子燒毀。事后為了掩蓋尸體,守備隊還將山崖炸塌。在這次屠殺中, 3000多名礦工和平民百姓在日本侵略軍的暴行中喪生。 原告莫德勝和楊寶山、方素榮3人是平頂山大屠殺的幸存者,當 時他們都不滿10歲,是躲在父母尸體下才逃過了劫難。1996年8月14 日,他們3人來到日本,對日本政府提起了訴訟,要求日本政府賠禮 道歉、并賠償2000萬日元。以尾山宏、小野寺利孝為代表的“中國人 戰爭受害者索賠律師團”是他們3人的代理律師。 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民事第10庭經過審理,首次承認了平頂山大屠 殺的事實,但還是以“國家無答責”為由駁回了3人的損害賠償請求。 原告代理律師發表聲明認為,這一態度證明日本政府至今仍拒絕承認 對中國死難者所承擔的道義和最基本的責任,同時也否認了日本發動 侵略戰爭的罪責。國際聯盟從1936年起開始對平頂山大屠殺一案進行 調查,但日本政府一直持否認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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