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讓“斷橋”斷了“信任橋”
斷橋的原因已經查明,責任人也可以明確,但細細推敲,除了肇事者的主觀錯誤外,當地政府也存有客觀上的責任。20多年來,河的兩岸沒有添設新橋,附近村民雖知大橋不安全,但難耐無路可走,只得鋌而走險。如果說受傷的大貨車司機是咎由自取,那么墜橋而亡的摩托車駕駛員就是死于非命。
回看過往,似乎每年都會出現幾條橋梁因質量原因垮塌的新聞。也正因為這些斷橋事件,“百年工程”成為笑談,巨額投資化作泡影,質量保證、行業良心、政府監督在百姓看來日益成為空洞的口號,而不是安全的保證。
2013年4月29日下午5點左右,淄博沂源縣魯村南大橋斷了……
一時之間,各種猜測,各種指責層出不起,而在確認造成一死一傷后,社會各界的關注度瞬間集中。而我們要搞清楚的就是兩個問題:“大橋為什么會斷?”“誰該為斷橋負責?”
作為第一家聯系沂源縣政府的網絡媒體,相關部門對于大眾網的深度介入給與了積極的配合,很快大橋的背景資料被揭示:建成距今20年以上,以工代賑方式施工,承重標準為15噸,5年之前被定為“四類”危橋。
鑒于以上,“老舊大橋就理應斷掉?”的疑惑又浮上臺面。為了防止報道成為事件單一一方的傳聲筒,我們決定到事發現場進行還原。殘破的橋面證實了“四類”危橋的身份,大橋前的安全指示牌和承重指示牌也印證了大橋的標準。此后我們從沂源縣交警部門獲悉,墜落橋下的載重貨車超載達37噸。
斷橋的原因已經查明,責任人也可以明確,但細細推敲,除了肇事者的主觀錯誤外,當地政府也存有客觀上的責任。20多年來,河的兩岸沒有添設新橋,附近村民雖知大橋不安全,但難耐無路可走,只得鋌而走險。如果說受傷的大貨車司機是咎由自取,那么墜橋而亡的摩托車駕駛員就是死于非命。
一座橋,連接的不僅僅是兩岸的道路,它更暢通了人們與外界溝通的渠道。橋斷了,損失的不僅僅是財產或是生命,更有可能斷掉老百姓對政府的信任和支持。(馬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