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吐槽“特權網球場”:一場兩價由來已久
6月20日,本網刊發了《淄博火炬公園網球場掛牌“特供”公務員》的稿件,立即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網友也是熱烈參與討論。一位來自淄博的網友告訴記者:淄博高新區火炬公園內的網球場早就存在的“一場兩價”現象,對機關人員的收費比對社會人員的收費要低得多。
“這個網球場當時正常開放時,就有一個不怎么‘公平’的管理辦法,都有好幾年了。”今天上午,記者剛剛接起電話,就聽到了一位網友如此“吐槽”。通過交流記者了解到,這位淄博網友經常去火炬公園散步,在網球場還正常開放時,他就發現了網球場管理規定中一些“特殊”的地方。
網友提到的“火炬公園網球場管理規定”,紅線內的便是網友所述的不合理之處。
大眾網濟南6月21日訊(記者 盛堃)6月20日,本網刊發了《淄博火炬公園網球場掛牌“特供”公務員》的稿件,立即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網友也是熱烈參與討論。一位來自淄博的網友告訴記者:淄博高新區火炬公園內的網球場早就存在的“一場兩價”現象,對機關人員的收費比對社會人員的收費要低得多。
“這個網球場當時正常開放時,就有一個不怎么‘公平’的管理辦法,都有好幾年了。”今天上午,記者剛剛接起電話,就聽到了一位網友如此“吐槽”。通過交流記者了解到,這位淄博網友經常去火炬公園散步,在網球場還正常開放時,他就發現了網球場管理規定中一些“特殊”的地方。
“平時白天打球,對高新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收費是5元/小時,但是對社會個人的收費為10元/小時。”該網友介紹說,管理規定里還將高新區機關事業單位和會員單位列為一類,對其每場地每天收費200元,但是對外部人員每天收費為500元。
隨后,記者在網上搜索到了一份由中共淄博市委淄博高新區工委和淄博高新區管理委員會主辦的刊物,在2006年3月17日第9期(總第129期)上刊登了一份“火炬公園網球場管理規定”。經過仔細閱讀,記者發現該網友反應的情況屬實。
公園的網球場為何要“一場兩價”呢?今天上午,記者再次聯系上了淄博高新區林業與園林管理處。公園管理辦公室一位姓張的負責人告訴記者,網球場主要面向的群體是高新區機關單位、大中型企業和社會個人。之所以高新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使用網球場的價格比較優惠,是因為他們被當做“團體會員”看待。
那么,為什么外部人員的“包場費”要比高新區機關事業單位和會員單位的包場價格高出一倍多呢?該負責人告訴記者,由于該管理辦法制定的時間很早,他也不是特別清楚當時制定的意圖,“也許是想吸收會員”。最后,該負責人承認,“這個管理辦法的確有不合適的地方。”
記者了解到,目前,該管理規定已被暫停使用。公園管理辦公室正在擬定新的網球場管理規定,經過上級批準后便可施行。
今天下午,網友杜女士向本網反映:淄博市高新區火炬公園內的網球場掛著牌子,稱該場地只向高新區管委會機關工作人員開放。大眾網記者立即對此事進行調查,淄博高新區林業與園林管理處工作人員接受采訪時對此事含糊其辭,稱“馬上去摘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