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基層做過多年的計生工作,曾經發生的一件事,讓我感觸頗深!
我的一個親戚,因病住院,她是獨生子女家庭,有一女兒,因為女兒孩子太小,只能花錢找人幫助;她同一病房病友,有3個女兒,人家就譏笑她:你光賺積極了,有病還得花錢雇人,不如俺吧?她很生氣,給我打電話:都你的事,整天給俺做工作,讓俺不要生了,結果老了有病不如人家孩子多的,當獨生子女有什么好處?我沒法,天天中午去給她送飯!
通過這件事,反映出一個現實問題,獨生子女優待政策幾十年沒變,已讓獨生子女家庭沒有了自豪感,享受不到應得的優待,相反隨著這些夫婦已步入50歲60歲的年齡,身體問題,養老問題顯現出很多問題,讓他們很受傷害,上面的例子就是一個見證!請各位代表、各位委員關注這個問題!
我建議:
一、獨生子女家庭3口人,醫療報銷比例提高到100%,無論是單位社保、城合、農合;
二、獨生子女家庭的子女,生活補助不再到14周歲,更不是給10元一月,而是終身,按現行物價水平,一月每人100元;
三、獨生子女的父母,退休開始,退休工資額外增長10%,作為生活補助;
四、城市獨生子女父母沒有單位社保的,參照農村獨生子女政策,養老補助要高于低保,城合醫療費、城市養老費免或減;
五、獨生子女家庭,獨生子女不幸身故,失獨家庭,沒有社保的家庭要高于五保戶的待遇,父母有病住院要免費提供護工服務;并提供生活中一些相關服務;
六、現行的相關其它獨生子女優待政策繼續實行;
七、國家統一制定最低優待政策,中央財政要給予資金支持;
尊敬的各位委員,計劃生育是國策,是關系到中華民族生死存亡的大事,實話實說,現在很多家庭多養一個兩個孩子已經不是問題,但怎樣確保這項國家大計更好的實施,確保控制人口的預期目標順利完成,相關的鼓勵政策至關重要!
現在已經實行獨生子女的家庭,是遵紀守法的公民,他們是積極的,同樣也是犧牲了自己利益的,國家應當鼓勵和給予物質獎勵,而現行城市獨生子女優待政策已經嚴重滯后,已不同程度的挫傷了大家的積極性,特別是早期的獨生子女家庭,夫妻都已步入老年行列,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已開始顯露,優待政策再跟不上,今后的計劃生育很難再達到預期效果,這勢必會產生無法估量的損失!
修改獨生子女優待政策特別是城市獨生子女優待政策無論對國家、對獨生子女戶、對廣大的計生工作者已到了刻不容緩的時候了,試想:這些人沒有得到尊重,沒有自豪感,沒有違法生育者生活的實惠,會不會影響好多身邊的人?我們的計劃生育目標就會很難完成,而從事計劃生育的工作者,將會頂著很難承受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