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八條:合理需求仍受保護 投機炒作再受調控
2011-02-22 09:32:00 作者:崔榮杰 來源:大眾網-生活日報
對于新公布的“省八條”,專家和業內人士認為,政策的制定和實行,將對房產市場上的投機和炒作行為再次形成“重壓”,而市民合理的住房需求將得到更好保護。
①強化政府責任
通知要求,各市、縣(市)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并于一季度向社會公布。
②加大保障房建設
通知明確,2011年全省計劃建設保障房32.04萬套(不含新增廉租住房租賃補貼0.78萬戶),其中公共租賃住房7.4萬套、廉租住房1.2萬套、經濟適用住房8.6萬套、限價商品住房3.3萬套、棚戶區改造11.54萬戶。省級財政2011年安排住房保障獎補資金5億元,各級財政也要增加對保障房建設的投入。
③增加住房供應
通知要求,認真落實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70%的要求。
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要單列保障房用地,做到應保盡保。2011年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總量,原則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實際供應量。
④加強信息建設
通知要求,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繼續完善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年內實現全省房產檔案數字化和省、市、縣(市)三級聯網,以便及時、全面、準確提供房地產市場運行數據。
⑤健全問責機制
通知明確,對于新建住房價格出現過快上漲勢頭、土地出讓中連續出現樓面地價超過同類地塊歷史最高價,以及保障房建設進度緩慢、租售管理和后期使用監管不力的,省住建廳、國土廳、監察廳要會同有關部門,約談有關城市政府負責人。未如期確定并公布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新建住房價格上漲幅度超過年度控制目標、沒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的,相關市政府要向省政府作出報告。省監察廳、住建廳等部門要視情況,對相關負責人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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