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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舉辦的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班2月20日上午在中央黨校開班。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在開班式上作了重要講話。
胡錦濤指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全局出發提出的一項重大任務,適應了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時期的客觀要求,體現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要在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發展的歷史進程中,扎扎實實做好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各項工作。
胡錦濤指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社會主義的基本制度,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必須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五個統籌”,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與和諧社會建設全面發展;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始終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和國家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必須尊重人民群眾的創造精神,通過深化改革、創新體制,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激發全社會的創造活力;必須注重社會公平,正確反映和兼顧不同方面群眾的利益,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妥善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必須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堅持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以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使改革發展穩定相互協調、相互促進,確保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確保社會政治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為了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要切實保持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發展社會主義民主、落實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加強思想道德建設、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和正義、增強全社會的創造活力、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處理好新形勢下的人民內部矛盾、加強生態環境建設和治理工作、做好保持社會穩定的工作。
胡錦濤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和改善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各項工作的領導,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擺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有效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認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和突出問題,不斷認識和把握新形勢下和諧社會建設的特點和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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