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報新聞
深圳14歲少年殺害同學被判無期
作案前曾搜索“年齡與殺人后果”
14歲少年故意殺害同班同學一案的量刑判決出來了!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今年4月8日,剛滿14周歲的鐘某某因嫉妒女同學優優成績優秀、家庭環境好,竟提前購買刀具,在小區內對獨自回家的優優連捅多刀,行兇后跑回家還向父母撒謊,說自己“見義勇為被砍傷”!更令人心寒的是,他在作案前曾通過網絡搜索“自己這個年齡殺人需要承擔什么責任”,顯示出清晰的預謀意識。
11月28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認定,鐘某某犯故意殺人罪,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但因其作案時不滿十八周歲,依法從輕處罰,最終判處無期徒刑。
這樣的判決結果,實際上與近年來多起未成年人惡性案件的量刑尺度保持一致。比如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提到的,邯鄲初中生殺害同學埋尸案,主犯同樣被依法頂格判處無期徒刑。這體現了我國現行法律對未成年人嚴重犯罪“寬嚴相濟”的司法政策——既不會因為年齡小而一律輕判,也不會完全按照成人標準量刑。
(海報新聞綜合中國新聞周刊 瀟湘晨報
編輯杜鄭敏 孫夢媛 潘雯 張光)
責編:李兆輝
審核:馮煒程
責編:馮煒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