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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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特斯拉車頂維權女車主”當事人張女士在其個人社交賬號發文稱:“四年了我終于贏了特斯拉一次!”
她在文中稱,今天剛剛收到了北京大興人民法院的判決書。一審判決內容為:特斯拉汽車銷售服務(北京)有限公司、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共同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張亞周提供其特斯拉Model 3車輛于2021年2月21日發生交通事故前三十分鐘的完整行車數據;駁回張亞周的其他訴訟請求。
判決書顯示,法院認為,特斯拉北京公司作為買賣合同的銷售方,應系提供車輛行駛數據的主體,同時特斯拉上海公司作為涉案車輛行車數據的收集和保存方,應與特斯拉北京公司共同履行提供數據的義務。
張女士表示,“今天的判決證明了,四年前特斯拉違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行政責令,提供的數據是不完整的。”
她還稱,“今天的判決證明了四年前特斯拉違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行政責令,提供的數據是不完整的。”同時她也解釋,判決書中駁回的是她對特斯拉鄭州的訴訟,因為鄭州特斯拉是銷售機構,不具備管理儲存數據的能力。
9月16日,張女士告訴《正在新聞》,她最初是以產品質量案去起訴的特斯拉,但當時數據不完整,特斯拉方面一直沒有提供完整數據,所以就先把案由更改成了數據案。
她會在拿到完整數據后,再去申請司法鑒定,看下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以數據為依據做剎車的司法鑒定。
2021年4月19日上海車展期間,張女士爬上特斯拉展車車頂高喊“剎車失靈”,喇叭還循環播放“特斯拉Model 3春節期間剎車失靈,引發交通事故,一家四口險些喪命”的錄音,該行為引發廣泛關注。
隨后,張女士被處行政拘留五日,特斯拉則以名譽侵權為由提起訴訟。
2024年5月30日,一審法院認定張女士“未提供任何證據證明案涉車輛確實存在剎車失靈”,其行為已構成對特斯拉的誹謗,判令其公開道歉并賠償172275元。張女士不服,提出上訴。
2025年7月11日,上海市二中院作出二審判決,認定張女士侵犯特斯拉名譽權,需向特斯拉賠禮道歉并賠償17萬元。同時,組織策劃特斯拉上海車展事件的媒體人封某,向特斯拉道歉并賠償25萬元。
(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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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馬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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