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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在醫院里哭訴

孩子受傷部位 (本片由孩子父母提供)
煙臺大眾網4月6訊(記者 馬敏 李培艷)5日下午1時30分,記者在煙臺毓璜頂醫院門診大廳里看到,一位女士正在舉著牌子向市民哭訴,牌子上寫著“看!!出生七天的女嬰被毓璜頂醫院灼傷!是人禍還是‘意外’?”。“你們看看,我的孩子讓他們燙成什么樣了,連皮都掉了,才出生七天啊……”另一名陪同在場的先生則拿著手里的照片分給圍觀的群眾。“真是可憐啊,這么小的孩子……”圍觀的人群中人們紛紛表示同情。
這位孫先生告訴記者,他和妻子都是煙臺本地人,妻子叫劉英杰,今年30歲,今年1月26日她在煙臺毓璜頂醫院順產生下一名女嬰,因嬰兒黃疸明顯,轉到該院小兒內科進行治療,1月31日又轉到小兒內科的加強治療中心里接受治療。由于醫院規定,在加強治療中心家長不得看護孩子,所以這期間一直由護士照顧。2月2日下午2時許,醫護人員突然通知說孩子出了點問題,讓他們到加強治療中心來一下。劉英杰說,當時她忐忑不安地來到加強治療中心見到女兒時,卻發現孩子雙腳腳后跟及臀部大面積地涂了一層白色藥膏,醫護人員當時解釋說是護士在給患兒洗澡時,因水溫高及接觸時間長等因素造成的燙傷。院方承認過錯,答應積極治療,并答應對當事人進行處理。
1個多月來,院方一直在為女嬰進行積極治療,孩子身上的傷現在基本愈合,但院方的解釋卻讓夫婦二人懷疑:第一,孩子為何能燙傷?根據醫院出具的一張當班護士寫的“事情經過”,當班護士是在調好水溫后,才開始為孩子洗澡,后面還有兩個孩子,為何別的孩子沒有燙傷?第二,孩子燙傷的部位。若為燙傷,水是大面積接觸孩子的皮膚,為何只燙傷孩子的腳跟與臀部尖端?第三,按照醫院的說法,孩子是在早晨一接班8時左右給孩子洗澡,為何在10時左右才發現孩子燙傷,又為何到下午2時才通知家長?第四,本來答應在2月3日交給家長的孩子的病歷,為何遲遲拖到26天以后才給他們,而且孩子的病例上住院號有明顯的改動,就算是筆誤又為何女孩會被寫上男孩的生理特征?
所以劉女士及孫先生堅持認為,孩子并不是在洗澡時被燙傷,而是在治療黃疸時,用藍光箱照射時被灼傷的。他們也查閱了有關資料,擔心如果是灼傷,將會給孩子留下嚴重的后遺癥,孩子以后有個三長兩短該怎么辦?孫先生一再強調,他們就是想知道究竟在孩子身上發生了什么?究竟孩子的燙傷是怎么來的。本網將繼續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