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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日前公布了《行政區劃代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將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我國行政區劃代碼管理領域的第一個部門規章。
《辦法》共二十條, 從行政區劃代碼的確定、公布和應用三個環節,對行政區劃代碼管理進行了全周期制度設計,體現科學賦碼、權威公布、規范應用,實現編用結合的管理閉環,為代碼確定的權威性、管理的規范性、使用的統一性和應用的有效性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明確確定代碼的主體和規則
《辦法》明確,縣級及以上代碼由民政部確定,鄉級代碼由省級民政部門確定。另外,編碼的情形更加規范,《辦法》明確,設立行政區劃時編制代碼,撤銷行政區劃時廢止代碼,變更隸屬關系時廢止并編制新的代碼,界線變更、駐地遷移、更名等調整沿用原有代碼,既保證了代碼與行政區劃建制之間的唯一對應關系,又減少了不必要的代碼變更。
對代碼公布作出制度性規定
為了確保各方面及時準確獲取代碼信息,《辦法》主要作出兩方面規定:
一是代碼確定后公告公布。為體現代碼的權威性,《辦法》規定,代碼確定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要以公告形式向社會公布。
二是定期集中發布。考慮到各方面對年末、年中等時點代碼全量信息的需求,《辦法》規定,民政部每年在國家地名信息庫發布一次全國代碼信息,同時規定,省級民政部門每半年發布一次本地區鄉級代碼信息。
民政部將不斷拓展行政區劃代碼應用場景 服務群眾
行政區劃代碼是應用十分廣泛的基礎數據代碼,跟每個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每個人身份證號碼前六位就是行政區劃代碼,另外,在民生保障、社會治理、公共服務等信息系統中都要使用行政區劃代碼,比如辦理戶籍、社保、醫保、出生證明、婚姻登記,背后的信息系統都關聯著行政區劃代碼,到銀行辦業務、在地圖上查信息、網上購物、收寄快遞,底層數據都有行政區劃代碼。
民政部將進一步加強代碼信息數據管理和應用研究,推動拓展代碼應用場景,更好發揮代碼服務群眾、服務社會、服務管理的重要作用。
(總臺記者 李玉梅 周錕)
責編:
審核:劉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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