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不同的女人愛上的男人會截然不同?為什么查爾斯會愛卡米拉而不是戴安娜?為什么戴安娜不受查爾斯喜歡卻深受英國百姓的愛戴?作為一個普通人,也許很少去想這些事,每每遇到感情上的問題,我們喜歡說順其自然,總以為誰喜歡上誰是一種自然,或者說是一種緣分。其實錯了,我們會喜歡誰并不是命中注定,也不是緣分作用的結果,我們會對一個人產生愛或者厭惡的感覺,完全是后天的結果。而執掌我們命運之神,就是我們常常說及的文化。 說出來可能更難以令人置信的是,許多被我們慣常認為是天性的東西,如女性的愛子、細膩、善于理家等,也并非天性——根據法國結構主義思想家阿爾都塞的主體建構理論,這些所謂的天性其實是由長期以來上據統治地位的男權主義意識形態建構的,女性特質與男性特質并非自然的。這種理論恐怕不難理解,假如我們將一個男嬰從小當成女嬰撫養,他恐怕也會出現大部分的女性特質。而特別應該感謝的是馬林諾夫斯基、瑪格麗特·米德、列維·斯特勞斯這些偉大的人類學家,他們為一種爭論不休的觀點提供了有力的證據,那就是人性別的差異與性取向是由文化決定的而非由生理本質決定的。一個女孩子會愛上一個男人,這是生理的;而會愛上一個什么樣的男人,則是心理的。這是一種革命性的結論。 現在再來想想,我們周圍是不是充斥著各種文化,他們在有意無意地主導著我們的意識及行為?這些文化中有構建著我們思想主干的主流文化,也有經常讓我們旁逸斜出的亞文化,而且在今天,亞文化的作用對我們的作用越來越大,不管我們有沒有打著“小資”、“波波”的旗幟去化妝、美體、蹦迪乃至 Lomo,反正我們每一種生活姿態的背后都有一根看不見的文化的線。 記得十幾年前,國人經歷了那場浩劫之后,知識被抬到了空前高的地位,響亮地提出“知識改變命運”的說法。現在,我們可以得出“文化決定命運”的結論,所以選擇什么樣的文化,就等于選擇了什么樣的命運。 也正因如此,《先鋒》將在關注文化的同時,把更多的目光投向種種的小眾文化,美麗而豐富多彩的人生是我們共同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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