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2月03日 22:33 來源:中新網
2月3日,呼格吉勒圖父母李三仁與尚愛云在家中手拿內蒙古高院出具的《受理國家賠償費用支付申請通知書》。當日,呼格吉勒圖父母赴內蒙古高院領取《受理國家賠償費用支付申請通知書》,并且去銀行確認了收到近206萬元的國家賠償金。劉文華 攝
中新網呼和浩特2月3日電 (張瑋 李愛平)3日,記者從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呼格吉勒圖父母于當日領取到近206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國家賠償金。
官方消息稱,呼格吉勒圖再審改判無罪案,呼格吉勒圖父母李三仁、尚愛云在律師陪同下于3日上午到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辦理了支票交接手續,隨后法院財務部門的工作人員陪同李三仁、尚愛云去銀行辦理完相關業務流程后,共計2059621.40元的國家賠償金被存入他們的銀行賬戶。
李三仁接受中新社記者采訪時說,拿到這筆錢當務之急是要在春節前后給兒子換一塊新墓地。他說:“當年突然遇到這么個事兒,給兒子選墳地的時候很匆忙,地方也不平整,而且現在附近蓋起了很多房子,墳地已經快到了村子中間了,我想好好給他選塊墓地,讓他安息。”
關于剩余的錢怎么支配,尚愛云說:“還沒想好剩下的錢怎么花,這畢竟是用人命換來的錢,怎么花心里都不是滋味。我們現在最關注的就是責任追究,期盼辦錯案的工作人員受到應有的處分,更期盼從此以后不再有類似的悲劇發生。”
1996年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毛紡廠女廁發生強奸殺人案,年僅18周歲的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兇手并判處死刑。2005年,內蒙古系列強奸殺人案犯罪嫌疑人趙志紅落網,交代的數起案件中就包括上述毛紡廠女廁女尸案。2014年12月15日,呼格吉勒圖被宣布無罪,同年12月25日呼格吉勒圖家屬向內蒙古高院提出了國家賠償申請,內蒙古高院于同日立案,并于12月30日依法作出國家賠償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