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說】8月14日上午,北京市朝陽法院公開審理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涉嫌非法經營案。同案被訴的還有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策劃總監和實際負責人的北京爾瑪天仙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兩個單位,及曾分別擔任兩個單位媒介部主管、客戶經理的盧梅。兩人均因涉嫌非法經營罪于2013年9月26日被捕。
而提及“立二拆四”,就不得不提網名“秦火火”的秦志暉。“秦火火”曾在爾瑪公司工作,警方調查發現,秦火火、楊秀宇等人先后策劃、制造了一系列網絡熱點事件,其中涉及故意編造、散布“7?23”動車事故2億元天價賠償外籍旅客謠言、編造雷鋒生活奢侈情節、利用“郭美美炫富事件”,惡意攻擊中國的慈善救援制度及捏造、散布、損害社會名人名譽等。“立二拆四”還曾靠網絡捧紅“天仙妹妹”,并讓“別針換別墅”成為互聯網事件。在2013年“長春3?4盜車殺嬰案”期間,“立二拆四”曾稱長春全城尋嬰為炒作,此言論經核實為不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