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在山東青島的獨資企業青島統一飼料農牧有限公司身陷多寶魚事件。山東省日照市一養殖企業日前正式起訴該公司生產的飼料產品“孔雀石綠”超標,并要求賠償750萬元人民幣。
昨日,《第一財經日報》從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已經受理此案。
該院沒有透露這家養殖企業的名稱,但確認是前段時間多寶魚事件中被通報的日照兩家企業之一。
去年11月17日,上海媒體率先報道了山東產多寶魚藥殘超標情況。11月27日,農業部確認,山東省日照市東港區濤雒鎮先進養魚場、煙臺百佳水產有限公司、日照市泰達水產養殖場等3家企業,在養殖過程中違規使用了氯霉素、孔雀石綠、硝基呋喃類等違禁獸藥。
該水產養殖場稱:一直購買使用青島統一飼料農牧有限公司生產的“統一”牌多寶魚飼料。多寶魚事件發生后,養殖場委托權威部門對使用的“統一”牌多寶魚飼料進行了檢驗,結論是該飼料含有大量“孔雀石綠”。正是由于使用了該飼料,才導致所養殖的多寶魚含有“孔雀石綠”這一違禁成分,并遭受經濟損失近千萬元。“孔雀石綠”是一種化工產品,具有高毒、高殘留及“三致”(致畸、致癌、致突變)作用。
由于青島統一飼料農牧有限公司系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臺灣)獨資設立,而且魚飼料所使用的“統一”商標的所有人為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因此,該養殖場將上述兩家企業及青島的一家銷售公司列為共同被告,索賠750萬元人民幣。
青島統一飼料農牧有限公司代理律師劉先生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飼料沒有問題”。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則表示,飼料是否有問題還需要第三方鑒定。
(李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