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長打人案:是否持槍無定論 或遭勒索
2012-04-09 14:59:00 來揚 來源: 中國青年報 我要評論
[提要] 4月5日,一段題為“河南漯河一房管局副局長持槍毆打記者”的視頻在網上被廣泛傳播。多位河南媒體圈人士告訴記者,網上和坊間流傳的袁虞卿、周大增和郭存根三人被打系因“敲詐勒索”的說法并非沒有一點根據。
4月5日,一段題為“河南漯河一房管局副局長持槍毆打記者”的視頻在網上被廣泛傳播。
該視頻源自河南電視臺“民生大參考”欄目4月3日晚播出的一期節目。在該期節目中,相關報道的標題是“采訪非法建設,記者遭房管局長槍指頭?”。
然而,截至中國青年報記者發稿時,上述標題中的問號仍沒有一個權威的答復。帶頭打人者、漯河市房管局召陵分局副局長牛豪已于近日被停職,并因涉嫌非法拘禁,被漯河警方刑事拘留。但漯河警方對其在毆打威脅中是否持有槍支的答復是:“目前正在調查,無法肯定,也無法否定。”
此外,被打者是否是記者,其前往“河畔雅墅”所在工地的行為是調查采訪還是敲詐勒索,當事各方的說法均不一致。
“持槍”情節尚無定論
4月8日下午,當中國青年報記者來到“河畔雅墅”所在工地時,并沒有見到上述節目中呈現的施工場面。
一輛標有“城建監察”字樣的面包車停在工地的南邊。司機自稱來自漯河市郾城區建設局,在此值班監督工地的停工情況。
記者繼續往工地深處走,遇見了等待向包工頭要工錢的11名施工人員。他們對工程的名稱、承包方和工期等內容均不知情,只說是十幾天前被老板召集來此干活,但沒干幾天就被要求停工了。
“你們有沒有聽說過這里的老板因為持槍打人被拘留了?”記者問。
“啊?老板還有槍嘞?”幾位施工人員面露驚訝之色。隨即,他們答道:“我們沒聽說過。”
除當事人袁虞卿在4月3日播出的“民生大參考”節目中的一段自述外,記者采訪到的其他當事人對“持槍”這一情節的講述均源自“聽說”。
一名知情人告訴記者,“民生大參考”節目中關于袁虞卿被用槍指頭按在地上的畫面,是節目攝制人員在病房和袁虞卿約定好的“模擬現場”。
視頻顯示,該節目播出時也打出了“模擬現場”的字幕。
在節目中,袁虞卿的回憶是:“我當時就嚇驚了,我好像還聽到了上膛的聲音,我害怕槍走火了,害怕死了。”
除袁虞卿這一當事人外,節目中另一處提到“持槍”情節的,是一名中間人打給被打者周大增的一個電話周大增問中間人,牛豪打人時拿槍是怎么回事,對方答道:“那是把假槍。”
以上,便是關于牛豪“持槍”的所有直接表述。此后,無論是官方的通報還是媒體的報道,除了袁虞卿在接受采訪時提過一句“不會更改在公安局的筆錄,不會否認牛豪‘持槍’的事實”外,均未再提及“持槍”這一情節。
就連漯河警方公布的刑事拘留牛豪的案由也與“持槍”無涉,而是涉嫌“非法拘禁”。對讓這一糾紛升級為媒體事件的“持槍”情節,漯河官方尚無定論。對“持槍”情節最有發言權的兩名當事人牛豪和袁虞卿,前者已被刑事拘留,后者的手機今天一直處于“暫時無法接通”的狀態。
“賠償協議”簽字前后發生了什么
盡管牛豪的“持槍”情節尚無定論,但這卻是該事件在傳播過程中的重要看點。此外,在事發后,打人者和被打者之間的重點是“私了”。
“民生大參考”節目中播出的那一通中間人打給周大增的電話只是其中一個。周大增告訴記者,剛住院的那天,他接到了不同中間人打來的多個調解電話。
中國青年報記者了解到,打人事件發生在3月27日晚。被打后,被打者袁虞卿和郭存根于當晚去漯河市公安局沙北派出所報案;另一名被打者周大增因殘疾行動不便,第二天上午去派出所報案。
3月28日,三人去漯河市第二人民醫院住院治療。從住院的第一天起,就有多個中間人給周大增打電話,試圖調解此事。
記者了解到,中間人給周大增打電話協調的原因在于,在被打的三個人中,牛豪只認識周大增;并且,只有周大增是《河南城市廣播電視報》的持證記者,袁虞卿和郭存根都沒有記者證。
周大增告訴記者,他與牛豪的相識也是源于對“河畔雅墅”涉嫌違規的報道。
“今年1月底,郭存根找到我,向我提供了‘河畔雅墅’這個線索。”周大增說,“當天上午,我就帶著郭存根去了現場,發現他反映的情況屬實。”
“隨后,我們就去負責開發該項目的同利房地產中介有限公司采訪了解這個事情,并留下了我的名片。”周大增說。
據周大增介紹,他當天下午是要根據調查采訪的情況寫稿的,但牛豪打來的一個電話,改變了他寫稿的計劃。
“牛豪給我打電話,約我一起吃飯介紹情況,我就把郭存根也帶上了。”周大增說,“到了飯店后,我發現我們報社領導也在場,而且從牛豪和那位領導之間的舉動來看,兩人的關系很熟。”
席間,牛豪提出請周大增不要再做這一選題。“礙于領導的面子,這個選題就壓住了。”周大增告訴記者,“牛豪說,為了表示感謝,可以幫忙安排個廣告。”
或許是有了之前的交情,在此次糾紛中,周大增被打得最輕,而中間人也都通過他來調解。
3月31日,有媒體刊發了“河畔雅墅”涉嫌違規的報道;再后來,“民生大參考”播出了牛豪“持槍”帶人打人的報道,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記者了解到,牛豪一方曾委托網絡公關公司刊發對其本人的正面報道來沖淡該事件的影響,但效果適得其反。4月6日,有媒體刊發雙方的“賠償協議”,里面有被打者需協調公安部門使打人者免于一切刑事及民事責任等內容,更引發了輿論對牛豪一方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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