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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日報濟南11月5日訊(記者尹玉濤通訊員王大學)記者今天從 省國土資源廳獲悉,《山東省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日前 出臺。根據《意見》,改革工作將于今年底前全部完成,其間對國土 資源實行垂直集中管理。 按照該意見要求,我省將對國土資源實行垂直集中管理,市、縣 (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仍為同級政府的工作部門,其機構編制由同級 政府管理。市轄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機構編制上受市政府管理,改 設為國土資源分局,為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派出機構?h(市)政府 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原則上可按區域設置國土資源管理所,一 般3至5個鄉(鎮、街道辦事處)設置1個所,為縣(市)國土資源主管部 門的派出機構。國土資源管理所使用行政編制,編制名額控制在每個 所10人以內,所需編制由各縣(市)在現有行政編制總額內自行調劑解 決。各鄉(鎮)原設置的國土資源管理機構一律撤銷。市、縣(市)區礦 產資源和測繪管理工作均由同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 同時,各級財政部門應以編制部門核準的編制為依據,原則上以 2004年決算數為基礎,進行經費基數劃轉,從2005年起將國土資源分 局、國土資源管理所的經費納入市、縣(市)財政預算。劃轉期間要保 障經費的正常使用,并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避免資產流失。各地 不得對鄉(鎮、街道辦事處)國土資源管理所硬性下達創收指標,從源 頭上杜絕對農民亂收費的問題。市、縣(市)政府要將國土資源主管部 門和所屬事業單位的經費支出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國土資源主管 部門工作的正常運轉。 各級政府必須依法做好本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和報批工作, 除依法應報國務院審批的外,市、縣(市)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 修改或調整,一律報省政府批準。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審批前, 必須將建設用地規模、新增建設占用耕地指標、基本農田保護指標、 土地用途分區圖等規定內容,報省政府核定。規劃經區市政府批準后, 報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改或調整, 涉及改變規劃規定內容的,必須報省政府批準。 省、市、縣(市)區將分別設立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總隊、支隊和大 隊,隸屬同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受上級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的 業務領導。執法監察機構原則上使用行政編制,所需編制在現有行政 編制總額內調劑解決。調劑有困難的,可使用事業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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