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醉駕入刑“第一人”是個緩刑犯 將面臨重裁
2011-05-03 07:57:00
張亞魯 來源:山東商報孔某某被交警送進濟南市看守所 本版圖片 通訊員 張亞魯 記者 潘炳 攝
交警正在對涉嫌醉駕的孔某某進行抽血檢測
孔某某在處罰書上簽字
商報濟南消息(記者 朱彩玲)5月1日起,醉駕入刑。當天凌晨,廣州、深圳、北京、重慶等地的醉酒駕駛入刑“第一人”紛紛被查獲。昨天下午,濟南交警支隊召開新聞通報會,濟南涉嫌醉酒駕駛入刑“第一人”孔某某已被刑事拘留,同時,還有兩名違法嫌疑人涉嫌醉酒駕駛。
濟南醉駕入刑“第一人”
當場被刑拘
2011年5月1日15時24分許,孔某某駕駛奧迪車沿緯二路由北向南行駛至經四緯二路口,因存在越線停車交通違法行為,執勤交警遂上前查糾。查糾過程中發現孔某某有酒后駕駛嫌疑,遂立即對其進行呼氣酒精測試。經現場測試,其呼氣酒精測試達到醉酒標準173mg/100ml。同時對同車人胡某某進行了詢問,胡某某證實,其與孔某某是朋友關系,二人當日中午確在一起飲酒。經血樣檢測,孔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00.87mg/100ml,達到醉酒標準。遂立即按法律程序予以刑事立案,并對其進行了三次訊問,孔某某均對其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同時,在對其進行訊問調查中,交警發現此人曾因虛開增值稅發票經濟犯罪行為,于2010年2月被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期二年執行,現正在緩刑期間。鑒于以上情況,立即對其采取了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現已將其羈押,案件正在處理過程中。
仨嫌疑人最多
半月后獲刑
目前,醉駕入刑“第一人”孔某某已經被刑事拘留,并送往看守所;而違法嫌疑人孫某某、史某某也將面臨刑事拘留。他們被判處“危險駕駛罪”還需要走哪些程序?需要多少時間?
在昨天的通報會上,濟南市公安局法制處副處長康在明說,按照程序,取證結束之后,醉駕犯罪嫌疑人將會被移交至轄區公安分局或縣、市公安局案審科;屆時,案審科將會根據具體情況對嫌疑人采取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措施,當然這四項措施只能選擇其一。隨后,公安機關將會根據嫌疑人的具體情況,提請檢察院起訴;檢察院起訴至法院;法院受理后,針對醉駕將最后作出判決,包括判決拘役時間和罰金。
對這一過程需要的時間,康在明說,根據相關規定,血液檢測送檢時間最多3天,檢測時間最多3天,同時錄像錄音都是實時進行;加上起訴和審理階段一般最長在7天左右,所以從醉駕被查到法院作出判決,最長也就是半個月。
■ 特寫
醉駕入刑“第一人”孔某某:
又沒造成啥后果 為啥刑拘我?
5月1日15點半左右,孔某某因有酒后駕駛嫌疑,民警遂立即對其進行呼氣酒精測試。根據濟南交警提供的視頻,記者見證了濟南酒駕入刑“第一人”被查獲的全過程。
在民警對其進行呼氣酒精測試后,孔某某對民警求起了情:“朋友孩子結婚,喝了點兒紅酒、葡萄酒,沒敢多喝,不好意思了!”
在民警進行取證過程中,孔某某一再求情:“不是故意的,照顧一下。”
除了求情,在整個過程中,孔某某一直很鎮定,知道自己的呼氣酒精測試達到醉酒駕駛的數值,孔某某還向民警詢問:“怎么處罰?”
雖然孔某某對自己的酒后駕駛行為感到懊悔,但對民警一直對其拍攝感到不滿,“不要拍了,有什么可拍的?”尤其在警官醫院的醫生對其進行抽血檢驗時,孔某某開始惱怒了:“啥意思?我也不是什么現行反革命……拍我干嗎?”
……
在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民警對孔某某做出了刑事拘留處罰。在下達拘留證時,孔某某有些蒙了:“是刑事拘留還是行政……”
“刑事拘留,因為你涉嫌危險駕駛罪。”
“我也沒造成什么后果,為什么要刑事拘留?”
“你要是造成了什么后果,性質就更惡劣了,如果造成人員傷亡,那就有可能是死刑或者死緩。”
記者 朱彩玲
■ 相關新聞
兩起交通事故
揪出倆醉駕嫌疑人
商報濟南消息(記者 朱彩玲)5月1日當天,濟南交警除查獲了濟南醉駕入刑“第一人”孔某某之外,還查獲兩起涉嫌醉酒駕駛肇事行為,違法嫌疑人孫某某、史某某將被以“危險駕駛罪”提起起訴,面臨刑事處罰。
追尾事故
揪出醉酒駕駛嫌疑人
5月1日22時22分許,孫某某駕駛小型客車沿明湖路由東向西行駛至按察司街路口時,與前方等交通信號的車發生追尾,造成前三車及其自駕車輛不同程度受損。歷下交警接到報警到達現場后,發現駕駛人孫某某身上酒氣較重,有酒后駕駛嫌疑,遂立即對其進行呼氣酒精檢測,檢測結果達到醉酒標準。執勤民警按照程序組織武警醫院工作人員對其進行抽血酒精檢驗。
事故勘查完畢后,通過詢問,嫌疑人孫某某對事故經過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同時,對前三車駕駛人的詢問,均證實孫某某涉嫌醉酒駕駛的違法行為。經血樣檢測,孫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214.3mg/100ml,達到醉酒標準。現該起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將依法對孫某某追究刑事責任。
喝大了
駕車自行駛入綠化帶
5月1日23時許,史某某駕駛小型客車沿二環北路由西向東行駛至藥山辦事處路段時,自行駛入綠化帶,造成車輛損壞。
天橋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立即趕赴現場,發現駕駛人史某某涉嫌酒后駕駛,立即組織對其進行酒精檢測。經對其呼氣酒精檢測達到醉酒標準。經血樣檢測,史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341.28mg/100ml,達到醉酒標準。現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 全省情況
重罰之下
酒駕數量銳減
超速是第一大違法行為
商報濟南消息(通訊員 安波 戚飛飛 記者 孫珂)昨天,記者從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自4月30日至5月2日,全省共出動警力42179人次,查處各種違法行為78517起,其中酒駕違法人員數量大約只占二百分之一,36名酒駕人員中有4人醉酒,其中5月1日之后1人醉酒。值得警醒的是,超速違法行為達到15685起。
節日期間,全省交警部門會同交通、安監等部門對所有客運駕駛人交通違法情況和駕駛資格開展了一次清理排查,將客運車輛和駕駛人的交通違法、交通事故情況抄告有關部門和所屬客運企業。對停車場地不足可能導致堵塞的路段,根據地形實際設置了臨時停車場或進行分流。
■ 報道追蹤
最后一批受傷游客家屬抵臺
商報濟南消息(記者 任秀芳)記者昨日從青島市相關部門獲悉,青島市最后一批受傷游客家屬已于5月1日下午抵達臺灣。至此,青島市共有27名游客家屬及6名相關工作人員共33人先后到達臺灣進行事故善后處理。
目前受傷游客和家屬情況均較為穩定。據介紹,目前游客正在商談理賠等各項善后工作。理賠商談結束后,游客及家屬將會根據傷情分批回青島,傷勢較重者可能推遲返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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