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工作會議精神,建立來自基層和生產一線的黨政干部培養選拔機制,大力培養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熟悉農村工作的優秀年輕干部,加快推進經濟文化強省建設,根據中組部關于做好選調生工作的有關要求,2009年繼續面向全國普通高校及海外高校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工作。
一、選調范圍、數量和專業
1、選調范圍。全國普通高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海外高校2009年全日制應屆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優秀畢業生(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生除外);截至2009年1月31日在山東省內基層服務期滿、經省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省內“三支一扶”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含到2008年9月服務期滿經省主管部門批準延期一年的大學生,已自主擇業的除外)。應屆畢業生不限生源,不限戶籍。
2、選調數量。全省計劃選調1180名。其中,17市1000名,法院、檢察院、公安系統各60名。女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占一定比例。
3、選調專業。重點選調推進經濟文化強省建設急需的專業,主要包括公共管理、經濟管理、法律、國際經濟與貿易、財政學、金融學、外語、城市規劃、計算機、機械、生物工程、環境工程等。“211工程”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可適當放寬專業。法院、檢察院系統只選調法律專業。
選調生錄用計劃,見附件1。
二、選調條件
1、政治素質較高,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特別是重視對科學發展觀的學習;紀律觀念強,服從組織安排;品行端正,在同學中威信較高;志愿到基層工作。
2、組織協調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較強,有發展潛力。學習成績優良,基礎知識扎實,獲得相應學制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的研究生,須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3、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或班級以上主要學生干部。對于“211工程”高校畢業生、少數民族畢業生、報考法檢系統的全國重點政法院校畢業生,學生干部條件可適當放寬。省內“三支一扶”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中的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4、本科生不超過24周歲,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7周歲,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0周歲。省內“三支一扶”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相應放寬2周歲。
5、身心健康,符合錄用國家公務員的體檢標準,適應基層工作需要。報考公安系統的,須符合錄用人民警察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6、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
選調條件說明,見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