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擴建電廠設計規程
12.8 熱工模擬量控制
12.8.1 各種容量機組都應有較完善的熱工模擬量控制系統,單元制機組宜采用機、爐協調控制,并能參與一、二次調頻,其功能應根據機組容量大小合理選定。300MW及以上容量機組的協調控制系統運行方式宜包括機爐協調、機跟蹤、爐跟蹤和手動運行方式。
各模擬量控制系統的控制回路都應按實用可靠的原則進行設計,并盡可能適應機組在啟動過程及不同負荷階段中機組安全經濟運行的需要,還應考慮在機組事故及異常工況下有與相關的聯鎖保護協同控制的措施。
母管制機組宜采用蒸汽母管給定壓力校正的鍋爐給定負荷控制系統。
12.8.2 125MW及以上機組應配置汽輪機電調系統。300MW及以上汽輪機電調系統中至少應具有轉速控制、負荷控制、自動啟停及應力監視等功能。
12.8.3 機、爐控制系統中的各控制方式之間,應設切換邏輯及具備雙向無擾切換功能。
12.8.4 重要熱工模擬量控制項目的變送器宜雙重(或三重)化設置。
12.9 機組分散控制系統
12.9.1 汽輪機數字電液控制系統及給水泵汽輪機數字電液控制系統應由汽輪機廠負責,其選型應堅持成熟、可靠的原則。當汽輪機數字電液控制系統與分散控制系統選型不一致時應設通信接口,實現與分散控制系統交換信息。
12.9.2 單元機組的發電機—變壓器組和廠用電源系統的順序控制納入分散控制系統時,發電機勵磁系統自動電壓調整器、自動準同期裝置、繼電保護、故障錄波及廠用電源自動切換功能應由專用裝置實現。
12.9.3 當工程中納入單元值班員控制的公用系統(例如公用廠用電源系統、循環水泵房、空壓機站等)較多時,二臺機組宜設置公用網絡。將這些系統納入公用分散控制系統網絡,并經過通信接口分別與二臺機組分散控制系統相聯。上述公用系統應能在二套分散控制系統中進行監視和控制,并應確保任何時候僅有一臺機組能發出有效操作指令。在沒有成功應用經驗和未經充分論證的情況下,應避免因公用廠用電源系統將二臺機組的分散控制系統網絡直接耦合。
12.9.4 當機組采用分散控制系統包括四功能時,宜只配以極少量確保停機安全的操作設備,一套單元機組按由單元值班員統一集中控制的原則設計。
后備監控設備應按下列規定配置:
1 當分散控制系統發生全局性或重大故障時(例如分散控制系統電源消失、通信中斷、全部操作員站失去功能,重要控制站失去控制和保護功能等),為確保機組緊急安全停機,應設置下列獨立于分散控制系統的后備操作手段: 1)汽輪機跳閘;
2)總燃料跳閘;
3)發電機—變壓器組跳閘;
4)鍋爐安全門(機械式可不裝);
5)汽包事故放水門;
6)汽輪機真空破壞門;
7)直流潤滑油泵;
8)交流潤滑油泵;
9)電機滅磁開關;
10)柴油機啟動。
2 單元機組順序控制系統以及鍋爐和汽輪機的模擬量控制系統 可不配置后備操作器。
3 除分散控制系統達不到精度或時間分辨力的電度表和事故錄波儀等外,不宜再裝設其他指示和記錄儀表。
4 機爐不宜配置常規光字牌報警裝置,必要時可按下列原則為每單元機組設置不超過20個光字牌報警窗口:
1)最主要參數偏離正常值;
2)單元機組主要保護跳閘;
3)重要控制裝置電源故障。
200MW及以下機組采用的分散控制系統功能范圍低于四功能時,其未納入的控制系統應按需要設置監控設備。
12.9.5 分散控制系統應按分層的原則設計,輔機和閥門(擋板)的驅動級的硬件和軟件宜獨立于上一級而工作,并將確保輔機本身安全啟停的允許條件和保護信號直接引入驅動級控制模件。
輔機的熱工保護、聯鎖信號及其邏輯可與順序控制邏輯一起納入分散控制系統(或可編程邏輯控制器)內。
12.10 廠級監控和管理信息系統
12.10.1 當電廠規劃容量為1200MW及以上,單機容量為300MW及以上時可設置廠級實時監控系統。廠級實時監控系統應與單元機組分散控制系統及公用輔助系統的控制系統設有完好的通信接口。
12.10.2 125MW及以上單元機組的機爐協調控制系統應設與電網自動發電控制的接口,遠動終端宜與機爐協調控制系統采用硬接線方式聯結。當設有廠級監控系統時,電網調度自動化系統還應與廠級監控系統相聯結,并與機組分散控制系統通信,交換調度命令和信息。
12.10.3 調度端應向電廠傳送發電功率設定值、投入或切除機組負荷遠方控制模式命令和電網自動發電控制退出控制等信號。
電廠應向調度端傳送機組當前和最大、最小出力值,機組控制模式(遠方或當地),機組故障減負荷,退出一次調頻和允許遠方控制等信號。
12.10.4 電廠管理信息系統的配置應由各獨立發電公司根據實際需要及技術發展的可行性總體規劃后分步實施。其最終功能主要包括商業運營管理、設備及檢修管理、運行管理、燃料管理、關鍵指標查詢、安全與環保管理、財物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辦公自動化等。
12.11 熱工電源
12.11.1 熱工控制柜(盤)進線電源的電壓等級不得超過220V。進入控制裝置柜(盤)的交、直流電源除停電一段時間不影響安全外,應各有兩路,互為備用。工作電源故障需及時切換至另一路電源時,應設自動切投裝置。
12.11.2 每組熱工交流動力電源配電箱應有兩路輸入電源,分別引自廠用低壓母線的不同段。在有事故保安電源的發電廠中,其中一路輸入電源應引自廠用事故保安電源段。
12.11.3 分散控制系統、汽輪機電液控制系統、機組保護回路、火檢裝置及火檢冷卻風機控制等的供電電源,一路應采用交流不間斷電源,一路來自廠用保安段電源。
12.11.4 交流不停電電源可每臺機組集中設置,也可分散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