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求教濟南會計培訓老師,申請會計證需要什么
答仁和會計為您解答:《辦法》第13條規定:“通過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可以從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和中央主管單位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縣級以上地方門頒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權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門確定。頒發《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應填寫《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并持有以下材料:(1)考試*合格證明;(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3)同一底片近期一寸免冠證明照片兩張。符合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條件并通過法規金融與會計職業道德考試的申請人,還需持有原學歷或學位證書(香港特區、澳門特區、臺灣居民和外國居民的學歷或學位須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