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做審計需要具備什么條件
答審計需要具備:1.經濟活動和經濟現象的識別經濟活動和經濟現象是審計的對象,即審計的內容。經濟活動和經濟現象的識別代表了被審計單位對其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規性或有效性以及經濟現象(如會計數據)的真實性和公平性的看法。本書第四章將深入探討這個問題。2.收集和評估證據證據是審計人員用來確定被審計單位經濟活動的合法合規性或有效性以及經濟現象的真實公正性的各種形式的證據。收集充分有力的審計證據是審計工作的核心。從某種意義上說,審計是有目的、有計劃地收集、評價、綜合和利用審計證據的過程。3.客觀性客觀是指公正、實事求是,這是對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要求。只有客觀地收集和評估證據,做出審計結論,報告審計結果,審計人員才能實現審計目標,說服利益相關者接受審計意見。4.制定的標準既定準則是審計的基礎,即判斷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是否合法合規、經濟效益如何、經濟現象是否真實公平的標準,如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專業團體制定的會計準則(如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發布的《財務會計準則公告》),企業制定的各種消費定額、計劃和預算等。5.傳遞結果通過編制審計報告,向依賴和使用審計意見的組織和人員傳遞結果。編制審計報告是審計工作的最后一步。審計報告的一些格式是標準化的,如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報告;有些是不規范的,比如關于工作人員舞弊的專項審計報告。在某些情況下,審計人員甚至可以口頭和非正式地報告審計結果。6.系統流程審計應按照公認準則(如十大公認審計準則和美國,注冊注冊會計師協會發布的審計準則公告,統稱為“公認會計準則”)的要求進行,以保證審計質量,提高審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