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機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
二、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1、本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2、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3、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4、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5、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6、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凡符合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
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
三、考試時間及科目介紹
2020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于11月7、8日舉行。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設“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個科目。其中“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為客觀題,采用答題卡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為主觀題,采用專用答題卡作答,實行全國統一評卷。
作答前請應試人員務必閱讀試卷封二或專用答題卡首頁的注意事項。
四、報名辦法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部分省市實行報名初審、考后復核)、網上繳費的方式,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在指定網站填寫并提交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符合報考條件后,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報名具體安排詳見各省(區、市)有關文件。
五、證書管理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行滾動管理方式,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1科)的人員必須在2個連續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考試合格,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一印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
對以不正當手段取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令第31號)處理。
六、注冊登記
國家對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實行注冊執業管理制度。取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應按有關規定到指定機構辦理注冊登記。
學校以增強我省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實現持證上崗為目的,秉承忠誠、敬業、和諧、創新的宗旨,依照建(構)筑物消防員教學大綱有關規定開展培訓。學校舉辦以職業技能為主的消防人員職業資格培訓,面向社會招收從事消防安全相關領域的消防工作者,以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滅火和自動消防設施施工、操作、檢測、維護技能作為培訓重點。學校培訓專業為“建(構)筑物消防員”,層次為初級、中級、高級。學員一律全日制在校培訓,使用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培訓與技能鑒定系列統編教材《建(構)筑物消防員》,2018年全年培訓學員1531名。
師資力量
學校邀約江西省消防協會專家組成員作指導,聘請經驗豐富的專職教師6名,兼職教師2名,分別承擔理論教學、實操教學以及相關工作。
教學內容
按照《建(構)筑物消防員國家職業標準(初、中、高級)》和國家統編教材施教,分為理論教學和技能操作兩個方面。理論課程主要學習燃燒基礎、消防水力、電氣防火、建筑消防基礎、消防安全檢查、建筑消防設施基礎知識、初起火災處置、相關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等內容。技能操作主要培訓消防安全檢查與巡查、消防控制室監控、各種建筑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等內容。
考試介紹
考試分結業考試和鑒定考試兩階段進行,考試內容均由理論知識和技能操作兩部分組成。結業考試由《眾安消防職業培訓學校》組織進行,理論考試采用閉卷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現場實際操作的方式,理論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之,達到60分以上者為合格。結業考試合格者將取得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頒發初級建(構)筑物消防員職業培訓合格證(此證僅作為培訓依據,不能用于上崗),獲得《培訓合格證》的學員方可參加第二階段的鑒定考試。鑒定考試部分,由國家“消防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組織,“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江西)站”具體實施。兩階段考試合格者將獲得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建(構)筑物消防員”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畢業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