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香港西區裁判法院 2日下午裁定,香港藝人謝霆鋒和香港警員劉志偉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
刑期暫時未宣布,裁判官將此案押后兩星期至本月 16日判刑。現謝霆鋒及劉志偉已被押回監房看管。
謝霆鋒在聞判后面無表情,而他的父母謝賢和狄波拉一直在公眾席聽判,謝賢沒有表情,狄波拉則掩臉哭泣。
裁判官衛以寬在判案時指出,兩名被告謝霆鋒和劉志偉曾與污點證人成國定達成“頂包”協議,破壞警方調查,足以構成妨礙司法公正罪。裁判官又說,成國定誠實可信,雖然證供曾有出入,但這只是在兩位辯方律師連番盤問下的情緒表現。相反,第二被告劉志偉證供不可信又不合邏輯,他的同僚所作供詞也不可信,他們的目的只是為了協助同僚劉志偉。
有媒體分析,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 4條,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任何公職人員提供利益,作為妨礙及阻止公職人員往來事務的辦理,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 50萬元及監禁 7年。由此判斷,一旦罪名成立,謝霆鋒最多會被判 7年。
謝霆鋒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年輕有為,在事件中被動,而且在涉及的交通意外中沒有人受傷,要求給予輕判。 (吳酩)
各方反應:
歌迷撞墻痛哭
謝霆鋒的歌迷知道自己的偶像被判有罪后,在法庭里的歌迷都掩面嚎哭,在法庭外的歌迷雖不知道霆鋒會獲判什么罪,但亦顯得非常緊張。
對偶像被判有罪,會否影響形象?會否不再支持霆鋒?歌迷都不肯回答問題。有名歌迷把頭撞墻痛哭,表示會繼續相信霆鋒是清白的;也有歌迷在網上留言,表示無論發生什么事,霆鋒不要放棄;又有歌迷手持可樂,說只要霆鋒繼續做代言人,都會繼續飲可樂。 (楊敏麗 )
柏芝心情煩躁
記者致電柏芝弟弟張豪龍,他坦言未能聯絡上姐姐。他說:“今日我聯絡不到她,因為她關了電話。我知道姐姐最近好煩,有好大壓力,如果不是她絕對不會那么瘦,其實我們已經看著她了,只要姐姐說一聲我都會陪她,我一定會在她身邊!近來發生這么多事,我知道她心情不好,所以就盡量遷就她了!”對于霆鋒被判有罪,豪龍表現得非常關心,更反問記者:“我希望霆鋒沒有事,大步走過。”
王菲一言不發
為避霆鋒而移師到郵輪舉行記者會的王菲,本來在中港城碼頭準備登船時一臉笑容,心情極佳,但當記者提及霆鋒已被判罪時,她即時變臉,面無表情,對記者的提問更是不發一言,隨即在兩名保鏢及數名唱片公司工作人員陪同下,走到附近的酒店回避,直至得悉所有記者已上船后,她才折返碼頭登船。她的經理人邱王黎寬對霆鋒被判有罪表現得漠不關心。
(新新)
7年足以毀掉謝霆鋒
演藝明星開車撞人事件這兩年像傳染病似的已經發生了幾起,而且被判刑的也已有前車之鑒。內地歌手郁冬曾在去年 11月 1日凌晨在一夜狂歡后駕車將一老婦撞倒,造成其當場死亡。事后郁冬雖主動投案自首,但依舊被判一年徒刑(緩刑一年)。而在香港,鄭中基已經為謝霆鋒作出了“表率”—— 2001年 10月鄭中基駕駛私家車時,在香港司徒拔道與一輛的士相撞,經測試證實他血液內的酒精含量超標兩倍,結果經常喜歡尋釁滋事的鄭中基被判罰款 500元及停牌半年。
冒名頂替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在任何社會都不會判太輕的。現在,香港法律界傳出的聲音大致認為這位偶像明星將被處以 5至 7年的監禁。這個年限,足以毀滅了謝霆鋒的一生。
(華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