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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 12月 25日訊 認為美聯航耽誤了自己登機而造成經濟損失,北京海淀區的譚氏父子將其告上了法庭。日前,朝陽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此案。雖然美聯航目前正處于破產重組過程中,但有關專家認為,此案件的審理不會受這一背景影響。 北京某科技公司的譚先生起訴稱,今年 9月 1日,譚先生及兒子因商務需要,搭乘美國聯合航空公司的航班赴美國波特蘭。在首都機場按規定辦理完邊檢手續后,因美國聯合航空公司服務人員的無理阻攔,造成其無法登機,而轉乘其他航班,導致未能按時到達目的地,從而錯失商機。原告此行的目的是受公司委托,作為該公司的簽約人與別家公司簽訂合同。由于被告的行為致使委托人可獲得的利益未能實現,為此譚先生被公司處以 10萬元罰款。譚先生認為,被告方的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他的利益,且經多次交涉被告未予答復,故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機票損失、經濟損失、因轉搭航班而多支出的費用,以及其他費用 153750元。 北京中兆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江認為,此案件的審理不受美聯航破產重組的影響。此類案件,如果法院審理后判決進入破產程序的企業要承擔賠償責任,債權人可以分情況實現自己的權利;如果申請破產企業還處于保護期內,自身仍然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應由它自己來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已經成立了清算小組,企業的債權債務都應由清算小組統一處理;如果申請破產企業有了重組人,可以要求重組人承擔民事責任。 (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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