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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廣東 12月 11日訊 從明年 1月開始,佛山市將組織市區領取失業金的人員在小區和居委會內開展治安巡邏活動,發揮失業人員的城市主人翁精神,為佛山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昨日,佛山市有關部門就總體方案作了討論。據有關人士介紹,此舉開廣東省先河,在全國也屬率先試行。 目前,佛山市區共有領取失業金人員 1萬多人。佛山市社保局有關方面負責人認為,讓領取失業金的人員定期做一些社會服務工作,有利于監管某些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后仍冒領失業金的現象。 這一方案規定,原則上以領取失業金人員所在社區居委會為巡區單位組織布防、巡邏,由居委會、派出所共同管理。每名領取失業金人員每月參加 4個工作日即 8個班次的治安巡邏。 對沒有特殊情況 (如嚴重疾病 )沒有完成巡邏任務的,視為重新就業。沒有完成每月 8班次巡邏的,停發當月的失業保險金。連續兩個月沒有完成巡邏任務的,停發以后的失業保險金。 市民對此有贊有彈,反方三水的黃先生認為,失業保險金是國家規定發放給相關失業人員的,現在要付出一定的勞動才能夠領到這筆錢,他表示不理解。他認為,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是應該沒有任何附加條件的。不能為了防止冒領失業保險金就采取這樣的方法。 正方高明的李先生則表示,領失業保險金再通過力所能及的勞動來回報社會很正常,這也有利于培養服務社會的公德心,是應該大力提倡和推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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