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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 12月 1日電 出身高知家庭受過高等教育、為人妻不滿兩年的娟子向記者倒了一肚子苦水:“我和丈夫幾乎天天吵架。他花錢給他弟弟在東城盤了家餐館,經營不善關門了。現在他家人指望我們在北京再給安排體面的事兒做。他給外面什么人都舍得花錢,從來不和我商量。家里經濟壓力本身也很大,既要還車貸,又供著一套集資房。”“結婚前我們約定要做一對自由前衛的夫妻,他很反感我過問他的財務。”娟子因為和丈夫在家庭財務、財權上的“模糊”處理,婚姻出現了問題。 有人說,家庭糾紛的產生,七成是因家庭財權分配問題引起的。在多數雙薪家庭中,夫妻倆收入的不同客觀上就會引起家庭內部權力重心的轉移,丈夫可能成了家里的經濟支柱,在財務支出等問題上享有較多的決定權。這時丈夫除了負擔家庭主要支出,更多的財力會花費在應酬、接濟親友、投資等事情上。如果妻子管得過死,丈夫心理上接受不了,可能會留“私房錢”,這是不利于家庭的長治久安的。 一個現代家庭的管理也應主張“產權清晰,責權明確”,不妨實行“夫妻一體,財務獨立”的理財方式:夫妻雙方婚前辦理財產公證,在組建家庭之初即在銀行開設各自的獨立賬戶。如果夫妻有特殊的財務負擔,如贍養費等,獨立賬戶也較為方便。當然獨立賬戶的建立必須是公開的,這樣夫妻之間才有信任感。 在家庭支出上,夫妻雙方每月從自己收入中提出約定數額的錢,建立家庭共同基金,以支付日常生活開銷和各項偶發性費用,雙方還可約定一定金額以上的支出須經雙方討論后再決定,這么做可以彼此控制不良的消費習慣,并隨時調整理財策略。除了愛情宣言,婚姻還是一份權益契約。家庭財權問題已擺在餐桌上,不再是欲說還羞的愛情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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