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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7月13日訊 7月5日,央行宣布成立了支持交易監測處 和反洗錢工作處,并成立了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同時對涉及洗錢的 有關案件,中國政府同樣進行了嚴厲打擊。 洗錢是罪犯“合法”其犯罪活動收益的手段。無論是販毒、走私、 恐怖主義、黑社會集團還是詐騙,都要通過洗錢來隱瞞其不法錢財來 源,以避免在使用過程中被發現而落入法網。反洗錢的目的在于制止 或限制罪犯使用非法獲得錢財的能力,是打擊犯罪關鍵而有效的一環。 據中國銀行一位專業人士介紹,“典型的洗錢交易有3個過程: 入賬——通過存款、電匯或其他途徑把不法錢財放入一個金融機構; 分賬——通過多層次復雜的轉賬交易使犯罪活動得來的錢財脫離其來 源;融合——以一項顯然合法的轉賬交易為掩護,隱瞞不法錢財。 “恐怖分子不可能大規模利用中國的金融體系進行洗錢活動,我 們應當更加關注國內的洗錢問題。”黃葦町強調。黃葦町是國內研究 經濟的知名學者。他認為,中國實行嚴格的外匯管制,這決定了國內 目前的洗錢方式主要表現為由內向外,“比如汕頭的地下錢莊就是典 型洗錢案例”。 我國“洗錢罪”的正式定性是在1997年10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刑 法,《刑法》191條明確規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 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隱瞞其 來源,即為“洗錢罪”。 黃葦町認為,“近幾十年來,一種新的洗錢活動,即腐敗公職人 員的洗錢,在全球范圍內日益猖獗。這些人通過各種途徑給自己貪污 受賄的黑錢披上合法收入的外衣,隱藏其真實來源。” 黃葦町介紹,這種類型洗錢的趨勢發展很快,已經超過了傳統意 義上的洗錢,而在我國表現得更加突出。如成克杰案中,成克杰情婦 李平將受賄所得的4109萬元,交給香港商人張靜海,張再幫助其轉款、 提款,為此成克杰付給張靜海1150萬元。連云港前副市長鹿崇有案中, 鹿委托其年逾80的父親及70歲的母親為法定代表人,注冊一家化工企 業,將自己非法所得投入該企業,隱瞞資金來源。(劉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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