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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萊蕪1月13日訊(通訊員 翟乃榮 記者 隋旭光 實習生 曹玉潔)一起生效了2年半的工傷賠付案,法院幾經執行,因被執行人確無能力履行法律義務被裁定終止執行。10天前,執行人員偶然間得知被執行人獲得了一筆補償金,立即采取強制措施,今天上午,執行人員將10萬元現金送到19歲殘疾人桑雷成家中。 本案的申請執行人是萊蕪市鋼城區董莊鎮東王家村的桑雷成。1999年初,年僅14歲的桑雷成到淄博市張店區灃水鎮一瓦廠務工,當年11月18日8:00,瓦廠操作攪泥機的工人讓桑雷成將機器里的泥挖出來,桑雷成正在用手挖泥的時候,操作人員突然啟動攪泥機,轉動的攪泥機致桑雷成右上肢撕脫離斷,右胸開放性挫傷,多發性肋骨骨折,住院53天,在未痊愈的情況下,瓦廠強行讓桑雷成出院。后經張店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定,桑雷成屬于工傷。 2001年5月10日,淄博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鑒定結論:桑雷成因工傷致殘達到三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三級護理依賴。當年7月30日,張店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瓦廠賠償桑雷成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津貼等共計160772元,該瓦廠所在村委負連帶賠償責任。 裁決生效后,桑雷成向張店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提出執行申請,在此后的2年多時間內,執行人員數次執行,因瓦廠及村委確無執行能力,此案終止執行。 2003年12月,執行人員從村委會會計那里偶然得知,該村剛剛獲得了10萬元土地補償金,執行人員立即予以強制執行,今年1月12日,執行人員強行扣劃了10萬元現款,并電話通知了桑雷成一家。 今天一早,張店區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驅車百余公里來到桑雷成家。桑雷成的父親桑守金點起了1000響“大地紅”,桑雷成的母親聽說法院送來了10萬元執行款放聲痛哭,跪倒在地,哭著哭著,竟昏倒在家里(如圖),搶救過來以后又接著哭…… 臨別,東王家莊村的父老鄉親們聚集在村口,向法院執行人員頻頻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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