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作者:文/苑廣闊 圖/李曉宜
浙江溫嶺當地網民發帖稱:溫嶺公證處領導年薪過百萬,6名正式職工年薪數十萬;某領導分到了360平米的躍層房。對此,溫嶺司法局表示,當年公證處由政府機構改革成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時,就確定下了根據收入決定分配的方案,審計中沒有發現問題。(1月16月《瀟湘晨報》)
一個市公證處的主任,年薪竟達有百萬之巨;而普通的正式職工,年薪也達到了數十萬之多,這顯然出乎了大多數網友的想象。按照當地有關部門的解釋,公證處正式編制的職工收入這么高,是符合規定的,而公證處的年度開支與工作人員的工資效益,也都和年度業務費掛鉤,有著明確的提取比例規定。
從文字上看,這樣的規定好像沒有什么問題,其實不然。雖然說改制之后的公證處屬于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但是這個“自收自支”的權力,還是政府按照法律規定賦予它們的,否則,它們就沒有權力向前來進行公證業務的單位和個人收取費用。更何況,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我國目前還不允許律師等個人和私營機構參與公證業務,公證業務被單一的公證處所壟斷。這也就意味著,不管公證費標準如何,收費多少,都是“獨此一家,別無分店”,那么在公證業務水漲船高的情況下,公證處肥得流油,也就不是啥奇怪的事情了。
既然現在公證處靠每年的業務費(公證費)“提成”拿著如此高薪,其正式工作人員的工資收益明顯超出社會公認的公平,就只能說明兩個問題:一是公證處在向公眾提供公證服務的時候,收取的費用標準過高,導致公證處年度收費也水漲船高;二是上級單位規定的公證處自身開支和員工工資的提取比例過高。
不管是公證處領導的年薪百萬還是普通職工的年薪數十萬,顯然都是不合理,不正常的。要改變這一點,從根本上來說自然是打破公證壟斷,允許具備資歷的私營機構進入公證業務。即便要實現這一點還需要一個過程,那也并非無計可施了,除了把公證處在年度公證費的提取比例降低到一個合理水平之外,還有一個好的,也更容易贏得公眾肯定和贊同的途徑,那就是降低公證處向社會提供服務的收費標準。
“自收自支”不是收費暴利的理由。適當降低公證處的收費標準,不會影響到公證處的正常運轉,還能促進社會公平,何樂而不為?
浙江溫嶺當地網民發帖稱:溫嶺公證處領導年薪過百萬,6名正式職工年薪數十萬;某領導分到了360平米的躍層房。對此,溫嶺司法局表示,當年公證處由政府機構改革成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時,就確定下了根據收入決定分配的方案,審計中沒有發現問題。(1月16月《瀟湘晨報》)
一個市公證處的主任,年薪竟達有百萬之巨;而普通的正式職工,年薪也達到了數十萬之多,這顯然出乎了大多數網友的想象。按照當地有關部門的解釋,公證處正式編制的職工收入這么高,是符合規定的,而公證處的年度開支與工作人員的工資效益,也都和年度業務費掛鉤,有著明確的提取比例規定。
從文字上看,這樣的規定好像沒有什么問題,其實不然。雖然說改制之后的公證處屬于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但是這個“自收自支”的權力,還是政府按照法律規定賦予它們的,否則,它們就沒有權力向前來進行公證業務的單位和個人收取費用。更何況,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我國目前還不允許律師等個人和私營機構參與公證業務,公證業務被單一的公證處所壟斷。這也就意味著,不管公證費標準如何,收費多少,都是“獨此一家,別無分店”,那么在公證業務水漲船高的情況下,公證處肥得流油,也就不是啥奇怪的事情了。
既然現在公證處靠每年的業務費(公證費)“提成”拿著如此高薪,其正式工作人員的工資收益明顯超出社會公認的公平,就只能說明兩個問題:一是公證處在向公眾提供公證服務的時候,收取的費用標準過高,導致公證處年度收費也水漲船高;二是上級單位規定的公證處自身開支和員工工資的提取比例過高。
不管是公證處領導的年薪百萬還是普通職工的年薪數十萬,顯然都是不合理,不正常的。要改變這一點,從根本上來說自然是打破公證壟斷,允許具備資歷的私營機構進入公證業務。即便要實現這一點還需要一個過程,那也并非無計可施了,除了把公證處在年度公證費的提取比例降低到一個合理水平之外,還有一個好的,也更容易贏得公眾肯定和贊同的途徑,那就是降低公證處向社會提供服務的收費標準。
“自收自支”不是收費暴利的理由。適當降低公證處的收費標準,不會影響到公證處的正常運轉,還能促進社會公平,何樂而不為?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