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治理的“臨沂樣本”系列評論之一
大眾網特約評論員 劉同江
“山東臨沂治污致6萬人失業”,如此聳動的標題、抓眼球的新聞,迅速熱遍輿論場。看完央視“新聞1+1”欄目的報道《污染治理的“臨沂樣本”》,才得知“6萬人”之說不準確,但大力度治污、部分企業停產整頓與職工下崗確實有關。這實際上是國家治理遇到的“兩難”問題的一個標本,看待和處理這類問題,一要依法,二要堅持為民宗旨。
“最嚴環保法”要執行但眾多下崗職工生計也要有著落,經濟增長要保持而環保底線也要堅守,面對“既要這樣也要那樣”的兩難問題,統籌兼顧、全面協調的思路當然要遵循,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今天,必須強調依法治理、以民為本。
違法企業眾多、涉及職工人多,是不是就可以高抬貴手?習近平總書記在談到完善和落實反腐敗制度體系時說:“不以違者眾而放任”,同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不能搞“法不責眾”。牽涉面再廣、涉及人數再多,只要違反法律,也要依法懲處。在這一點上,臨沂市政府痛下決心,關停一批違反環保法的企業,于法于理并無不當。假如因關聯的人多面廣、因問題棘手難纏,就法外開恩,那么法律的尊嚴永遠樹不起來。對復雜問題的依法化解,恰恰是維護法律尊嚴、建立法治信仰的最好契機。開弓沒有回頭箭,臨沂治污要繼續迎風前進,各地建設生態文明的步伐也要“踏平坎坷成大道”。
違法企業部分職工下崗,生活受影響,有的還陷入困頓,非常值得同情、需要關心。但是,一千多萬臨沂人以及周邊人的生活環境改善,能夠呼吸上新鮮空氣、喝上的放心水、吃上安全食物,是更大的民生、更需要服從的大局。況且,治理污染,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下崗職工也是受益者。絕大多數人的利益和一部分人的利益相比,在必須取舍的時候,應該多數優先,同時,政府、社會要千方百計幫助少數的利益受損者,臨沂市政府表示努力做好下崗職工再就業工作,這是負責任的態度,希望能進一步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為推進依法治市提供制度支撐。
改革需要付出代價。嚴厲治理污染、建設生態文明,也需要付出代價,譬如暫時犧牲一下GDP增速。臨沂這么多污染企業,不是一天“成長”起來的,今天鐵腕治污,實際是還歷史的舊賬,難免要做出一定犧牲,這也是為保護百姓長遠利益、根本利益做出的“投資”。
環保是改善民生的事業,為民是依法治國的旨歸。從法治視角看兩難問題,從為民高度看臨沂治污,也許會讓人們多一份理性、多一份客觀。需要警惕的是,炒作“治污致6萬人失業”,很可能導致人們把環保和民生對立起來,把法治和為民對立起來,看似民本主義實則是民粹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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