筱理
公共管理部門如何贏得服務對象的配合支持,是現代治理的一個重要問題。雙方能否形成良性互動,首先和服務質量有關。有些部門能夠貼近服務對象并努力實現服務優質化,而有些部門卻與服務群體保持著距離,哪怕他們采取相似的管理方式,也可能帶來截然不同的效果。
眾所周知,在公共服務中激發管理和服務對象的參與積極性,形成社會共治的良性格局,大有裨益。以山西的稅企共治實踐為例,當企業可以有效參與稅收流程,根據自身發展需要提出政策改進意見并從中受益,稅收征管工作也會變得更高效。更重要的是,由此可以形成良性循環,主管部門簡化流程、降低成本等服務改進,都可以圍繞著企業關心的問題發力。
社會共治是一種基于多元協商的治理方式,要想發揮其優勢,就要統合多方利益,在政府監管、企業自律、社會協同、公眾參與之間形成良性的互動。只有通過改革讓他們在實際的治理體系中真正發揮各自的作用,才能增加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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