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仕建
近年來,領導干部作風有了根本性好轉,但也有一些“隱身權力”隱隱發作。一名機關干部就曾向筆者訴苦:一些人的做法與規定不符,他欲申辯,卻被告知這是“領導的意思”,“上面領導就這么交待的”。
這樣的轉告,確實讓人很難辦。領導的“領導”在高處,既難以求證也“不方便”求證,但委曲求全的結果是失去了原則。其實,就算是“領導的意思”,也應該符合規定、符合紀律。更何況,很多時候,一句“按領導的意思辦”轉達的未必是領導的“真意思”,實際上是借領導之名行自己方便之實。這實際上屬于一種信息不對稱的“狐假虎威”,不僅損害了領導干部的權威性,而且影響了正常的制度運轉。
法治中國建設走到今天,讓權力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轉,已經成為越來越多領導干部的自覺以及全社會的共識。事實上,在制度框架內,“上級意志”應該得到堅決執行;但如果是中間環節打著“領導的意思”的旗號謀取私利,則會異化權力的制度化運行。相比于有形的阻礙,這種來自執行過程中的無形異化更應引起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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