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江蘇省無錫市北塘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及法警隊的12名人員,到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長山采石場執行一起公證債權文書案件時,遭到案外人的暴力圍攻,12名同志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一輛警車和當事人的車子被砸,執行人員被困5個多小時,經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及丹徒區法院聞訊增援后,才得以解圍。
10月10日,北塘區法院受理了無錫建行崇寧支行與許明公證債權文書案件。19時30分左右,無錫市北塘區法院執行人員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財產線索,來到丹徒區長山采石場,對許明貸款購買的挖掘機實施異地扣押。此舉遭到了采石場承包者楊某和王某的阻撓,在挖掘機被拖走后,王某更是煽動采石場的不明真相民工對北塘區法院執行人員進行毆打和撕咬。楊某則開來桑塔納堵住執行車輛,叫囂要“砸爛警車,打死警察,最多一命抵一名”。圍堵人員還用石頭將警車和無錫方當事人車輛的玻璃及反光鏡砸碎。23點10分左右,接到求援電話以及鎮江市中院的指令后,丹徒法院施吉祥院長令分管執行的韋躍華副院長帶領精悍小分隊趕往事發地點增援。
丹徒區人民法院人員于23點25分到達現場后,亮明身份,對楊某、王某及參與圍困的村民進行教育,辨法析理,曉以利害,要求他們停止妨礙司法的行為,通過正當合法途徑解決問題,參與圍攻的民工漸漸散去,并將圍困警車的大石頭搬開。但是楊某、王某依然態度蠻橫,堅決不讓無錫北塘法院的車離開,在一再勸說無效的情況下,丹徒法院法警即將帶頭起哄的楊、王強行帶離現場,將其設置的路障一一清除。11日凌晨1點10分,無錫北塘法院的執行人員及車輛離開執行現場。
隨后,無錫北塘區法院以楊某、王某藐視法律,妨礙執行,嚴重影響了法院執行公務,對二人作出了拘留15日的決定,并委托丹徒區法院辦理了執行手續。 作者:林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