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縣“套牌車”:當事交通局局長被行政處分
發生在山東陵縣交通局的套牌車充當執法車事件,11日有了最終的處理結果,當地紀委在調查核實情況后,給予當事人交通局原局長、現任副局長等黨內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被曝光的執法車已于8日集中拆解、報廢銷毀。
大眾網濟南4月11日訊(記者 馮煒程)發生在山東陵縣交通局的套牌車充當執法車事件,11日有了最終的處理結果,當地紀委在調查核實情況后,給予當事人交通局原局長、現任副局長等黨內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被曝光的執法車已于8日集中拆解、報廢銷毀。
4月3日,網友在大眾網德州論壇發表《如此上路查車,不知是該查別人還是先查自己》的網文,反映陵縣交通局執法車輛違規套牌的問題。記者了解到,事件發生后,陵縣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認為事件的發生暴露出執法部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嚴重損害了黨委、政府的形象,立即責成縣紀檢委、縣監察局安排專人調查處理。
經查,2007年年初陵縣交通局在研究解決執法車輛不足的問題時,因財力困難,制定了一項購車政策:由執法中隊執法人員自行購買車輛,每輛車交通局補助2萬元。3年內,縣交通局負責車輛燃油及維修等費用。3年后,車輛所有權歸購買人,縣交通局負責燃油,并根據車輛使用記錄,給予每月1000元左右的租車費。當時,因縣交通局補助資金有限,導致6個執法中隊購買的6輛車是二手車。
發帖網友稱,陵縣交通局套牌車、報廢車、無牌車共有9輛。經核實,其中被曝光的“魯N85933”牌車為縣交通局正規執法車輛、手續齊全。另外幾輛車中,魯N01360由交通局從德州棉麻公司購買,魯NA3801由交通局從德州市城區購買,但這2輛車均未辦理過戶手續而且漏審。另外6輛車為交通局執法中隊于2007年2月購置的二手車輛,執法過程中都是挪用號牌,其中魯N86881真實牌號為冀AT2074,魯N83220真實牌號為冀E36698,這兩輛車原手續齊全,剩余4輛車均無手續。
陵縣紀委、監察局調查認為,交通局法制意識不強,監管不力,存在失職行為;縣交警大隊放松對有關執法車輛的管理,存在失職行為。已責成交通局、交警大隊作出深刻檢查;給予縣交通局原局長和現任副局長以及相關工作人員黨內警告和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縣交警大隊大隊長黨內警告處分。此外,陵縣還組成專項整治小組,對全縣所有執法車輛進行統一檢查、清理規范。
目前陵縣交通局對問題車輛及時進行了處理,要求對手續齊全的車進行補審,消除警示標志,恢復原貌,補齊手續,不再作執法車使用。其他6輛車于8日進行了集中拆解、報廢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