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蹤:“天價板凳”業主被罰1000元了事
煙臺開發區旅游局對“天價板凳”的處理僅僅是罰款1000元嗎?7月1日,記者注意到煙臺當地媒體也對該事件進行了跟進報道,當地記者6月30日來到金沙灘景區,結果發現明碼標價的“天價板凳”依然擺在沙灘上。當記者就此情況詢問煙臺開發區旅游局時,對方表示,“天價板凳”確實仍在景區,旅游局對其罰款1000元是因為經營者態度惡劣,“且游客沒有坐夠一小時,不應收100元”,但是,對方同時表示,因為“天價板凳”其實不只是一個板凳,上面還有一把傘,而且他們屬于明碼標價,合法經營,因此仍然可以擺在景區收費,“寫明了100元一個小時,游客覺得貴可以不坐”,該局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說。
大眾網濟南7月1日訊(記者 馮煒程)6月25日,大眾網以《煙臺4A級景區被曝天價板凳:坐一小時100元》為題,報道了網友在煙臺開發區金沙灘景區一木頭板凳坐了幾分鐘就被收費 100元的事件,該報道引起網友和媒體的極大關注,7月1日下午,記者再次致電開發區旅游局,被告知“天價板凳”的主人已被罰款1000元,當同時記者也了解到,每小時收費百元的“天價板凳”因為“明碼標價、合法經營”依然可以擺在該景區。
記者曾于6月24日就“天價板凳”一事咨詢煙臺開發區旅游局,當時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將落實此事作出處理,并給記者回復,不過開發區旅游局在記錄了記者的聯系方式后便沒了消息,7月1日下午,記者再次聯系煙臺開發區旅游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經對“天價板凳”進行了處理,并給記者發來了處理結果。
在這份名為“關于對隆順海上樂園一事的回復”上,旅游部門表示,“第一,經過調查核實,隆順公司在此次事件中的行為與游客陳述基本屬實。第二,根據我們相關處室與隆順簽訂的經營合同,按照有關規定對其做出罰款1000元的處罰決定,并令其寫書面保證,不得再發生類似事件。第三,對隆順公司的處罰決定,我們向景區所有經營業戶進行了通報,警示大家引以為戒,依法經營,文明服務。”
煙臺開發區旅游局對“天價板凳”的處理僅僅是罰款1000元嗎?
7月1日,記者注意到煙臺當地媒體也對該事件進行了跟進報道,當地記者6月30日來到金沙灘景區,結果發現明碼標價的“天價板凳”依然擺在沙灘上。
當記者就此情況詢問煙臺開發區旅游局時,對方表示,“天價板凳”確實仍在景區,旅游局對其罰款1000元是因為經營者態度惡劣,“且游客沒有坐夠一小時,不應收100元”,但是,對方同時表示,因為“天價板凳”其實不只是一個板凳,上面還有一把傘,而且他們屬于明碼標價,合法經營,因此仍然可以擺在景區收費,“寫明了100元一個小時,游客覺得貴可以不坐”,該局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