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文保單位被破壞讓人痛心
既然法律已經明確規定了文物的責任方,那我也想明確說一下,既然濟南市將“題壁堂”每年都列入一級文物保護單位,那么就應將其列入保護序列,并撥付相應經費保護我們的優秀歷史文化遺產,否則就是違法,無論是機關還是個人。
所謂文物,反映國內文物考古的重大成果,刊載有關文物考古方面的專題研究論文,介紹和研究我國的出土文物和傳世文物。為此,我國專門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其保護文物的初衷是:繼承中華民族優秀的歷史文化遺產,促進科學研究工作,進行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
由此,文物的重大意義不必贅言。但作為200多年的市級文物,居然在當代被淪為垃圾站,這不得不說讓人感到痛心,不得不為歷史文化遺產在我輩人中被破壞而感到羞恥。
“題壁堂”,是濟南市歷下區壽康樓街(省政府西鄰)的一座歷經210多年的古建筑,它早在34年前就被列入濟南市第一批文物保護單位。山東建筑大學和濟南市規劃局高新分局曾在2011年對其做過研究,研究結果表明,這座建筑是“山東省現存規模最大的清代戲樓,具有較高的建筑藝術價值”。
那么我就想問,為什么如此重要的文物,竟然在被媒體屢屢曝光的情況下,還是演變成了垃圾場。難道監管部門不知道嗎?知道了為何不愿修繕我們全民所有的文物?不知道這屬于違法行為嗎?
我國的《文物法》明確規定:一切機關、組織和個人都有依法保護文物的義務;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文物保護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擔文物保護工作的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文物保護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文物保護工作。
既然法律已經明確規定了文物的責任方,那我也想明確說一下,既然濟南市將“題壁堂”每年都列入一級文物保護單位,那么就應將其列入保護序列,并撥付相應經費保護我們的優秀歷史文化遺產,否則就是違法,無論是機關還是個人。(李兆輝)
【第196期】200年古建筑成廢品站,文物局稱違法將嚴懲
責任編輯:劉寶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