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揭秘”民法總則編纂,核心價值觀融入所有條文
2017-03-11 11:05:00 來源: 大眾網 作者:
編者按
2017年全國兩會開幕,讀者、網友最關心哪些問題?哪些問題是老百姓的切身之痛?大眾網開設“兩會有約”欄目,邀請住魯全國人大代表做客北京演播室,就這些問題進行討論。小切口、大問題;您來問,代表答,就在“兩會有約”。
兩會有約(15)
大眾網北京3月11日訊(特派記者 姜洋)備受關注的民法總則草案已經提請全國人大審議。10日,曾參與草案編纂的全國人大代表、山東鳶都英合律師事務所主任高明芹做客“兩會有約”,談到了參與編纂民法總則草案的經歷,草案吸納了很多來自全國人大代表的建議,將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民法總則的立法宗旨加以明確規定,并且融入了所有條文,比以前更具有指導意義。
全國人大代表、山東鳶都英合律師事務所主任高明芹做客大眾網兩會有約
民法總則草案吸納了不少代表建議
我國民法總則的起草制定,拉開了民法典編纂的大幕。高明芹說,她以前就曾提過編纂統一的民法典的建議,全國人大把民法典編纂工作列入立法計劃后,她也參與了民法總則起草工作。
高明芹認為,從民法通則到民法總則,體現了很大的進步。隨著國家經濟社會的發展,社會上出現了很多新情況、新問題,原來的民法通則就出現了一些與時代脫節的地方。變為民法總則后,對相應內容進行調整,特別是一些基本原則,更加明顯、更便于操作。
民法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高明芹說,生活中小到老百姓的鄰里糾紛、婚姻家庭、生產經營,大到國家所有制、土地制度,都可以在民法中找到依據。而民法總則作為民法典的第一編,規定民事活動遵循的基本原則和一般性規定,起著“龍頭”的引領統帥作用。
這次草案中,高明芹看到了不少自己建議中提到的問題。比如老年人、未成年的監護責任方面,高明芹建議,若沒有合適的監護人,民政部門要挺在前面;根據徐玉玉電信詐騙案,她提出了有關個人隱私保護的建議;以及虛擬財產等方面的建議,這些建議都在民法總則草案中有所體現。
不過對草案中的某些標準,高明芹也提出了調整的建議。草案下調了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年齡標準,即從10周歲降為6周歲。高明芹建議調整為8周歲。她說,“這也是代表們在開會時爭議比較大的點,因為8周歲的孩子入小學已經有2-3年的時間了,對社會已有認知和判斷。以其智力和認知水平來看,調整為8周歲更為科學合理。”
全國人大代表、山東鳶都英合律師事務所主任高明芹
核心價值觀融入到所有條文中
民法總則草案中增加了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容。高明芹說,核心價值觀在原來的民法通則中就有所體現,草案將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民法總則的立法宗旨加以明確規定,而且融入到所有條文之中,強化規則意識,增強道德約束,倡導契約精神,弘揚公序良俗。比如,平等原則、自愿原則、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守法原則、綠色原則;草案規定父母子女之間的撫養、贍養關系,強調家庭的監護責任,監護缺失的由民政部門來補;草案對欺詐、脅迫、惡意串通、損害他人權益等行為的效力也做出了否定性的規定等等,這些都更具有指導意義。
高明芹說,民法總則草案還體現了治國理政的“三新”精神。“新”體現在很多方面,比如對法人劃分盈利法人、非盈利法人、特別法人,體現了隨著時代發展的新思路。高明芹說,以前很難具體把握法人的具體責任,這次草案中三個章節對法人進行界定,規定了不同法人承擔法律責任不同。如非盈利法人,其資產不以盈利為目的,具有公益性質。因此規定其履行完法律責任、撤銷法人資格時,相應的財產不得進行分配,而應由繼續承接公益性質的組織去承接。
高明芹說,總的來看,民法總則確定了一些基本原則,下一步民法典編纂過程中還要將所有單行法進行匯總,對與總則沖突的地方進行清理,不一致的地方進行調整。這對完善法律具有很好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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