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俊英,女,漢族,1970年5月生,杜郎口鎮南董村三農門市部負責人。在黨和政府的富民政策的感召下,選擇了個體經營的職業,在十多年的艱難曲折的奮斗中,堅持以德為先、以德治店,恪守商業道德,文明經商,樹立了良好的社會形象。得到了消費者的好評。商店也越開規模越大,效益也越來越好。
在從事個體經營的時間里,她始終以誠信為本,質量為標,以禮待人,不以坑害消費者獲得利益。從事個體經營積累了大量的實踐經驗。在經營之初,剛剛起步的他一無資金、二無經驗、三無場地,她走進了工商所的大門向工商人員求教,在工商人員的真誠幫助下,開起了個體雜貨商店,為了在經營中站穩腳,始終堅持誠信為本,顧客就是親人,信譽就是生命。她帶頭與工商所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了嚴格的商品檢驗及銷售臺帳制度,對所有商品的供應商進行嚴格審核,包括索證索票,了解供應商企業資質及信譽情況等,自己親自驗貨、收貨,每貨必查,每查必清,決不允許一件問題商品進入店中。同時將所有商品的信息,如商品的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匯錄入進銷售臺帳,使每件商品都有據可查,從根本上避免了過期劣質商品的流入。所有商品明碼標價、薄利多銷,讓利于消費者,受益于消費者。她在經營中做到了“講誠信、講道德、懂禮貌”,始終注意維護良好的職業形象。以誠信、求實、創新、進取的經營方式,真誠對待每一位顧客,保證消費者放心購物。她以質量求生存,價廉創優勢,以誠實待客,熱心服務,遵紀守法的做法受到了廣大消費者的認可,被當地群眾譽為信得過的個體戶。經營規模也越做越大,經營場所由原來幾平方米的小平房已擴建為100多平方米的門頭房。
南董村三農門市部能發展到今天這樣的經營規模,與她與時俱進,敢為人先的膽識也是分不開的。她經過認真的考察和深思熟慮后,將自己的幾平方米的商店扒掉,在原來的位置上擴大了五十多平方米的門頭房,而且在經營模式上,她正確地采取了超市的經營模式,取消了傳統的柜臺隔斷經營,擴大了經營空間,拉近了經營者和消費者之間的距離。而且不斷完善各種便民服務措施,使門市部的生意迅速蒸蒸日上、顧客盈門。她還堅持學習黨的各項政策和有關法規,要求自己愛國敬業、守法經營、樂于奉獻。通過不懈地努力,南董村三農門市部已成為誠信創業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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